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
冀建法【。[2015]—25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局(城管委、公】用局、综合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市园《林局
【 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已经】2015年1—0月9日第7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省】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现予印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1:5年12月14【日,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及投》诉处理?
《 , 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活【动
》第三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投诉《受理及投诉处理工】作
—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投诉受理《及投诉处理》工作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受—理电话、电子—信,箱
第四条 投诉!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以下【简称投诉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书面投诉
】 :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投诉人投诉》应当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一)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 (二)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四)相关请—求,和,主张;
》。。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对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第七条!。 投诉分为直—接投诉和代理投【诉代理投诉的委托人!应将明确代理权【限和事项的委托【书与投诉《书一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八》。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并书面告知【投诉人
【 (一—。)对:。于符合投诉条件并】决定受理《的收到投《诉书之日即为—正式受理;
—
《 ?(二)对《符合:投诉条件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投诉《书面:告知投?诉人:向其他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不符合投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投诉人》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 (一)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 (二)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 《 (三)超过投】诉时效的;
! : (?四)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难以查证的;
】 (五)!。投诉事?项,已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 《(六)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七【)投诉人主动要【求且经受理》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撤回【。的投诉?事项投诉人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投诉》的
第十》条 投诉《处理决定《作出:前投诉?。人要求撤回投诉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递】交,。至受理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
对于【撤回:投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受理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准予撤回】终,止投诉处理活—动对于已经查实【或发现有明》显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投诉:应当继?续查处直《至做出处理决定
!第十一条 受理【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程】序客:观公正?地组织调查听取被投!诉人的陈述和—申辩必要《时可: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进—行质证
》 :。 ,。 ?调查取?证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笔—录应当交被》调查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动回避应!当,回避的工作人员【不主动?回避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回》避,
第?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四条 经调查【投诉情况属实—招投标活动》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
? 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投诉后可!移交至投诉项—目所在地的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上级机关】认为:必要的也可以会同下!。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共同处》理
— 国:。务,。院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一般【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调查处!。理
《 : 被投诉《人为相对人》的投诉一般》由负责该工程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
】 :被投诉人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监督—执法机构的投—诉应当由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六,条 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现下》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投诉不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的应当责成》其处理或者直接处理!;,发现处理不当—的应:当责:令改正或者依法【。予以纠正
】 涉及需》要多个行政监督【部,门共:同处理的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主动商请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研究后再作出处理
!
,第十七条 负责受】理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八条 !投诉处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住址;
【 (二—)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及主》张;
】(三)被《投,诉人:的答辩及请》求;
【 (四)调查认定】的基本事实;—
(【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及依据
第十】九条 投《。诉处理完毕》后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调查!、处:理过程?形成的有《关表格、文》书、图件、》照片、资料》等编目装订》立卷归?档
第二十条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行政监督部【门管辖的事项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在规?定,时限、要求受理【投,诉的;?
(二】)在投诉处理—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听】证等工作的;
! :。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投诉处理决—定的、或投诉处理决!定未采用书面形【。式的;
《
(四)】接受相对《人,财物以权谋私—或未履行法定职责】。的;
《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对在》处,理投诉?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妥善保管和使用!投诉材料不得擅自】摘抄、复印、借【阅,、扣押、销毁;
! (二)严禁!将,投诉情?况私:下透露?给被投诉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有可能》对,投,诉人产?生,不利:后果: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严禁泄露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情况】;
(】四)调查情》况时不得出示—投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不得暴露投诉【。人的身份
】 (?。五)宣传《报道时未经》投诉人同《意不得公开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
第【二十三条 》投诉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投诉人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法、违规或者!违纪行为的应当建】议其:行政:主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对招标代理机!构有违法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处理投】诉过程中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八条 对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恶意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驳》回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投诉事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投诉》处理结果公》布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200!4年10《月1:4日河?北省建设厅印—。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冀《建法[200—4]45《4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