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同政办【发[2017]【144号
关于】印发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 , 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5日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及相应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燃气经营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供气】)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供,气,),许,可方:可在许可事项规定】范围内经营
第四!条, 燃气经营分为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和【其,它燃气?。经营四?个类别?
,
, 管道—燃气经营指》利用管道将燃气【输,送给城镇燃气用【户的经营活动包括L!NG:调峰储配场》。。站
瓶】装燃气经《营指利?用,压力钢瓶(》容器:)将压缩《、液化燃气经充【装后销?售给用户的经营活动!。。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及其它瓶装燃气的】经营活动
【 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指将—压缩、液化天然气(!含煤:层气)?向燃气汽车进行充装!的经营活《动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CNG《加气母站-》常规站、LN—。G加气站、》LNG--》CNG合建站的经营!活,。动
—。 其它燃气经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可以:纳,入城镇燃气》管理范围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燃气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分《类申请?制度
— 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和?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对燃气!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
《 ,各,县,(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包》括辖区内开发区)瓶!装,。燃气经营许可
】 燃气—经营企业注册地【和设:施所在地不一致的】企业应?当到设施所在地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设施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求燃气—。企业注册地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 县(区)审!批部门在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六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
《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 生产供应企【业签订?有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消防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
?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山西省住《建厅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数量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符合》以下要求
》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
— :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 CN?G加气母站和—LNG?生产、?储,配经营企《业不少于6人—CNG常规》站、子站和LN【。G加气站经营企业】不少于4人
—
(七)】有,与申:。请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保障
?
按照山西!省,四气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县(】。市)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含3】0,0,0万)?以,上;:。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其,他“四气”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向有审批权!。限的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一)大】同,市燃气?经营(供气)—许可申请表从—审批部门领取或【政府指定《网站下载
】 (二《),企业章程《。、企业资本结构说明!。和资金证明
—。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山西省《城镇燃气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身份【证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有效期内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四)—固定: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 : 1:.涉及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划拨土地—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
? 2.涉—及燃气?充装的?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副《本;
《 3.涉【。及使用特种设—备的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 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时【提供当地政府划定的!特,许经营区域证—明文件?;
:
》5.:提供燃?气设施(设》备)明细表(内容】包括序号、》燃气设?施种:类(:含抢险设备)、【。型号、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明细【表附燃气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证—件文件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检定)证书其它【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 (八)—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 (?九)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包括【劳动保险缴费—发票和明细单);
!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资格申请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新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向有审!批权限的发证部【门申请核发供气【许可证取得供气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气活动—
《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瓶装燃《气,供气站(点)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大同市燃《气经营(供》气)许可《申,请,表;
—。 2.供》气场所产权证明或】场所租赁合同—;
《 3.瓶装燃】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 4.有储存【场所的需《符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要求;
】 5.供气设施!、供气能力和消防器!材情况?材料;
《。
《。 6.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的供《气站(点)安全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抢》修人员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7.安—全责任制度》;
》 8.《应急预案;
【。 《9.用户服务和用户!燃气:安全宣传制度;【
?。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九条 负责》初,审的燃?气主管部门和负责发!证的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对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实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章要盖在核查人签名!上,)
— (二)《申请材料填》表规:范、数据齐全、印】鉴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
,
(三【)材料一式四份纸】张为A4纸》首页:设总目录按》顺,序逐页编写页—。码采用软质封面封】底装:订
第十条— 发证部门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发证?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
发证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证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应在向公众开【。放的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便于《。公众查询《。
,
《 公开的内容—包括准予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类别、经营》区域、?发证:部门名称、发—证日期和《许可证有《效期:限等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编号由—。发证部门根据以【下方法统《一编制山西省简称+!发证年?份,+,大同市编号+—县(市、区)编【号+流水号+经【营类别代码具—体编排方法》如,下
》 (一《)山:西省简称《首位“晋”
! , (二?)发证年《份许可证发证—年份如发证年—份2017年即为“!201?7”
【 (三?。)大同市编》号0:1,
,
(四)县!。(市、区)》代表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县(:市、:区)的编号城区0】2南:郊区03矿区—04新荣区05浑源!县06广《灵县07灵丘县0】8大同县09阳高】。县,。10:天镇县11左云县】12
(!五)流水号发证【部,门每:年度核?。发的所有《类别燃气经》营(供气)》许可证流水号四位】数,从,0001到》9999
— 《(六)经营》类,别代码经营管道燃气!为“G”经营—瓶装燃气为“P”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为“?J,”经营其他类燃气】为“T”如经—营类:别,有多项在许》可证编号时按以【上,。顺序:排列相?应字:母代码?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和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90日内】按原申领程序—申,请换发新证
】 , 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无《不良行为、年检合格!且满足?。申请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准予换—发新:证
第十五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供气)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发证【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燃气经!营企业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在《事项变?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发证部门记载—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中
第十六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 1.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抢修等人员变更【和培训情《况;
— 3?.企业建设改—造燃气设施》情况;
【 4.企业运【行情况(包括供应】规,模、用户发展、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编制等);
【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第十七条》 发证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企《业报:。告内容依法对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关:条件:进,行年度检查发现不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企?业,。限期整?改;发现不再具备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予以】。处理;检查合格【的,在许:可证:副本予以登》记确认
《
第十八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经营许!可有效期内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应具有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 申请许可变更应】当,提交许可变更申请】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已作出】的燃气经营》许可
(!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二)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权限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 (三)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的;
【 (五)依法可】以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燃《气经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应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 (二》)燃气经营企业【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四)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 :(一)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等相关方案;【。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四,)与: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公开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污?损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发证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本行政《区域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燃气许可证发】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燃气经营出【资比例和股权结【构、燃气事故统计、!处罚情况、诚信记录!、年度报告等事项
!
第二十五》条 农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