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同政:办发[?201?7]1?44号
关—于印发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 ? ,大同市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17年8月】25日
《
第一条 》为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及相应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燃气经营—企业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
》
第三条 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经营(供【气)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燃《气经营(供气)【许可:方可在?许可事?项规定范围内经【营
第四条 燃】气经营分为管道燃】。气,经营、瓶装》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和其它《燃气:经营四个类别
【
? :管道燃气经营—指利用管《道将燃气输送给城镇!燃气用户的经—营,活动包括LN—G调峰储配场站【
,
: 瓶装燃气经】营指利用压》力,钢瓶(容《器)将压缩、液【化燃气经充装后销售!给,用户:的经:营活动包《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及其它瓶【装燃气的经营活动
!
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指将压缩《、,液化天然气(—含煤层气)向燃气】汽车:进行充装的经营【活动包括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CNG加—气,母站-常《。规站:、LNG加气站、L!NG--CNG【合建站的经营活【动
— 其它燃气经—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可以纳入城镇燃】气管理范围的经营活!动
:。
第五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燃气经营!许可实行分级—分类申?请制度
《
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管道】燃气经营和燃气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各县(区)【燃气主管《部门对燃《气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审《批
各】县(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内(包括辖区内!开发区)瓶装燃气】经营许可
》
》燃气:。经营企业注册地和设!施所在地不一致的】。企业:应当到设施所在【地申领?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设施: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征求燃气企业注册地!燃气管?。理部门的意见
【。
县(区】)审批部门》在燃气经《营许:可,审批发证后》30个工作日内【报,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 ,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
生—产供应企业签订有】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燃气气源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
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消,防等设施《设备:;燃:气设施工程建设【符合法定程》。序竣工验收合格并依!。法备案
》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有固定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
【 , (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化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
! ,。(,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山西省住建厅【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数量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最—低人数符合以—下要求?
: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每个岗位1【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每:个岗位不少》于1人
》 , 3.》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指负责燃气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事故抢险抢【修的:操作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最低人数】。应满足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万户以下《的每:2500户不少于1!。人;10万户—以上:的每增加2500户!。增加1人;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1000户》。及,以下的不少于3人】;
【1000户以上不】到1万户的每8【。00户1《人;1?-5: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10—。人;5-10万户】每,增加1万户增加8】人;10《。万户以?上每增加1万户增加!5人;
!CNG加气母站和L!NG生产、储配经营!企业不少于6人C】NG常?规站、子站和LN】G加气站《。经营企业不少—于4人
【。 :(七)有与申请【项目规模相》匹配的资金保—障
按照!山西省四气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省级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县(?市)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含!3000万)以上】;加气?站建:设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其他“四气!”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含500万)以上】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七,条 :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应!向有审批权限的【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一)大同市燃气【经营(供《气,。)许可申请表从审批!部门领取或政府【指定网站下载
! (二》)企业章程、—企业资本结构说明和!资金:证明
— (?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山西省城】镇燃气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身】份证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有,效期内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 (四)》固定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 (五)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
— 1.涉及》燃气设施建设项目的!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使用划拨土地!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文件、?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安全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
【 2.》涉及:。燃气充装的提供【气,瓶充装许可证正、】副本;
》 3.涉及使!用特种设《备的需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4【.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同【时提供当地》政府划定《的特许经营区域证】明文件;
》
5—.提供燃气设施(】设备)明细表(内容!包括序号、燃气设】。施种类(《含抢险设备)、型号!、数量、质》量检验结果)明细表!附燃气设施(设备)!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证件文件计!。量设备检定证书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检定)!证书其它设》施,(设备)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 (六》)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 (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 (八)【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要求的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材料;
!(九)?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缴纳】劳动保险《的证明(《包括劳动保险—缴费发?票和明细单);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有资格申请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新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应《向有审批权》限的发证部门申请】核发供气许可证【取得供气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供【气活动
《
?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瓶装—燃气供气站(—点)应提供下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1.大同】市燃气经营(供气)!许可申?请表;?
《 2.供》气场:所产权证明或—场所租赁合同;【
? 3.瓶装燃】气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 4.有—储存:场,所的需?符合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要求;
!
5—.供气设《施、供气能力和消防!器,材情况材料》;
6】.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业—培训考试合格—颁发的供气站—(点)安全管理人员!和运行、维抢修【人员及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 7.安全责任制】度,;
8.!应急预案;
! 9.《用户服务和用户【。燃气:安全宣?。。传制度;
— ,。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第九条 负责!初审的燃气主管部】门和负责《发证的市市》政管理主管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对所》提供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与原件进行核对核】实后: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章《要盖在核查人签名上!)
《 (二)—申请材料《填表规范、数据齐】全、印?鉴清晰、复印—件或扫描件清晰可】辨
《 (三)材料】一式四份纸》张为A4纸首—页设总目录按—顺序逐页编写—页码采用软质封【。面封底装订
第】十条 ?发,证部门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发证!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
《 发》证,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领取燃气经营许可!证发证?部门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说—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发证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应在向公—。众开放的《。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开便于公众查【询
《 公开的内【容包括准予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类别【、经营区域、发证】部门名称《、发证日期和—许可证有效期—限等
《第,十,二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编号由发证部!门根据以下方法统】一编制山西省简称】+发证年份+大同市!编号+县(市、【区)编号+流水号+!经营类别代码具【体编排方法如—下
(】一)山西省简—称首:位“晋”
— (二)【发证年份许可证【发,证年份如发》证年:份2017年—。。。即为:“2017”—
—(三)大《同市编号01
】。 (四—)县:(市、区)代表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县(》市、区)的》编号城区02南【郊区03矿区04】新,荣区05浑源—县,06:广灵县07灵丘县0!8大:同县09阳高县10!天镇县11》。左云县12
—
(五)】流水号发证部门每年!度核发的所有类别燃!气经营?(供气)许可—证流水号四位数从0!001到99—99
》 , (六)经—营类别代码经—营,管道:燃气为“G》”经营瓶装燃气为】“P”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站为《“J”经营其他类】燃气:为“T”如经—。营类别有多项在许可!证编号时按以上顺】序排列相应字母代码!
第十三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各一份正》本和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90日内按原申!。领程序?申请换发新证—
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无不良行为》、年检?合格且满足申请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准予!换发新证
第十】五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供气)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发证【部门报送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 燃气经—营,企业的出资比例、】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化应在事项】变化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发证部门报!。告并提供相关材料由!发,证部门?记载在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中
?第十六?。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 1.—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 ?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运行、维护、抢【修等人员变更和【培训情?。况;
3!.企业建设改造燃】气设施情况;
【
4.企业!运行情况(包括【供应:规模、用户发展、】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编—制等);
—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十七条】 发:证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燃气管?理部门应当结—合企业报告》内容依法对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关条件进《行年度检查发—现不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国家标准规范】、操作规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燃气企业》限期整改;》发现不?再具备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一条!予以处理;》检查合?格的在许可证副本予!以登:记确认
第十【八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在燃气经《营许可有效期内需】要变更?。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应?具有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燃气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 申请许可》变更应当提交许可】变更:申请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类别、经营》区域、供应方式等】发生变?化的;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重新—。申请经营许可
【。。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或其【上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已作出的【。燃气经营许可
! (一》。)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二)—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定权《。限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三)许可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
: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的】。;
? ? (:五)依法可以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燃气经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应予】以撤销?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部门应?当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供!气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燃气经】营企业未申请—延续的;
! (二)《燃气经营企业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取得合法主体!资,。格或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燃!气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注销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 (《一)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 (二)【燃,气经营企业对原有】。用户安置和》设施处置《等相关方案;
! (三》)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四—)与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相?关,的,。证明文件发证部门】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并在公开】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遗失《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应!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公开声?明并持相关证—。明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污损或因其它原因导!致内容无法辨识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办!发证:部门应收回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在2【0,个工作日内核—实补:办,燃气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发,证,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建立本行政区!域燃气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内,容包:括燃气许可证发【证,、变更、撤回—、撤:销、注销《等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信【息、:燃气经营出资—比例和股权结—构、燃气事故统计、!处罚情况、诚—信,记录:。、年度报告等事项
!
第二十《五条 农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