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 【同政办?发[2016]【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    》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   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    】 ,。。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 第四条【 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缴清土地《价款;    】 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六条 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第七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 !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    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    2、土【地置换申请》;    — 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 1、土《地置换的缘由—;    — 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 ?    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 ,  :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 :第十一条 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 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