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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 【 同政办发【[2016]1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 , 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 ! ,    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 第四《条 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   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2、缴清—土地:价款;?   《  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第六条 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第七【。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 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 , 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2、:土地置换申请; ! ,   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     1—、,土地置?换的缘由; 【    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    》 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 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 第十【一,。条 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     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  》 ,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