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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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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办发【[2:016]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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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16年11月3】0日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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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
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
【 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 ,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
《第四条 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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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2—、缴:清土地价款;—。
—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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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第!六,条 :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
第七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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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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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 2、土地置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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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 1、—土地置换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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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
》。 :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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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
第十一条【 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
》。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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