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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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 ? 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 — 》
201】。7年4月25日 】 : 《
大—连市: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 ?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含阳台—外墙面?)、单元《门,、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房屋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安!保设施、避雷—设施、排水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 第四条 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维修【资,金政:。策制定?并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维修—资金的归集》、存储、保值增值】、划转?使用、结算分摊【和信息查询》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维修资金的交存】
第—六条 维修资金交存!范围包括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以及—。。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 第七条 》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 (《一)本办《法施行后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或?划拨决定《书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应当按照以下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 1.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20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150【。元(含电梯专项70!。元);
2!.无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130元其【中业主交《。存50元开发建设】单,位交:存80元;
【 3.地下【建,筑物及不共》用公共电《梯的房屋按》无电梯房屋标—。准交存
》 (二)199!8年7月2日至本办!法施行之日期间【在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或划拨决定【书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业主?。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元的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6元的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
《 (三)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交存《首期:维修资金售房—。单位应当按照公有】住房售房成本价【2,。0%的?标,准交存维《修,资金
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变化情》况经测算论》。。证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适时调整首!期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 《第,八条 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 第九条 进行】房屋:预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后购—房合同?网上备案前按照预测!绘面积交存维修资金!同时代交开发项【目涉及的业主—应交维修《资金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按照最终》。。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和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维—修资:金,决算
—。 ,进行现房销》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时一次性交存维修!资,金同:时代交开发项目涉及!的业:主应:交维修?资金
— 业主应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其应【交维修资金部分【
购买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在办理房屋产权【时将首期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专户【
《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专《户
:。 第十条 维!修资:金专户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设立维修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须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维修资金交】存应当使用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十一?条 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业【主分户账;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其中的5》0%按房屋户门号】设业主分户账—另外50%》按栋设分户账;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栋设《分户账;电梯专项】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单独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业?主分户账
!第十二条 设立房】。屋专项统筹维修【资金将维修资金【利息的增值》部分和?。除公有?住房:外的房屋灭》失后无法退返的维】修资金作为房—。屋专项?统筹:维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审核费及应急维修费!等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也可用【。。于补充业主分—户账利息余额
【。 : 第十三条 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维》修资金的方案由业】主委员?会拟订?提交业主大》会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具—体实施?;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按照现行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时!续筹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维修资金续交【。的监督?指导工?作
第三章 —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十四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十【。五条 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 第十六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
》。 : (一)商品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 (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使用维修资金!的由受?益的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业主承?担的部分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 , (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房】屋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进】行分摊;
】 (四)已售—出但业主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商品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按照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尚未?售出:且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商品?房和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管理单】位,按照拥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 第十七【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 (一)《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二)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 第十八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1】0年内的维修项【。目应使用维修—资金利?息实施;保修期满】后10年《外的维修项目—维修资金账户利【息余额不足的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维!修资金原始本金2】%的比例提取使【用
? , 维修资金—。本,金,应,按照:开发建?设单位、售》房单位、个人的顺】序使用
【 实施应急维修项】目使用维《修,资金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 第十九条【 维修资《金划转使用》职责分工
》。 ? 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指导业《主大会并对》业主大会决议及年】度维:。修计划的制定和调】整,进行签章确认—;工程?竣工后参与》。工,程,验收并对工程—认定的相关验收材料!进,行,签章确认;》负责对维修》资金:开,户、资金划转使用】、分摊结算》、计划?调整的?上报材料进行签【章确:认;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明,确相关?部门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 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辖区内《维修资?金,划转使用《工作:;负责?维修资金开户、资金!划转使用、分—摊结算、计划调整】上报材料的备案【
? 管理《。中心负责《。对维修资金开户【、资金划转使—。用、分摊《结算、计划调整的上!报材:料进行资金和—要,件,审,查;负责《维修资金开户、【资金划转《使用、分摊》。结算、计《划调整的实施
】 : 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 第二《十条: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应当先按照下列程】序开立维修资—金使用结算账户(以!下简称开户)
! (一《)申请人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维修资金开户申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签章确认
!有产权?单位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产权单位—申请开户《;,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委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开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有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前,期,物业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后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申请》开,户;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含:零散楼栋和多—。产,权住宅小《区等:)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组织业—主委托一家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或维修单《位申请开《户
《 :(二)申请人持【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实?后的有关材料到【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开户备案
! (三)申请人!持经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有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开》户
—第二十一《条 已?开户的住宅小区申】请,维,修资金划转》使用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由维修》资,金申:请开户单位制定【年度维修计划
】 ?(二:)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召开)对年度】维修计划《进行:讨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参加业主大会【年度:维修计?划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后形成【业主:大会决议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签章《确,认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5日
】 ? (三)《年度:维修计划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为申请】。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含零散楼栋和】多,产权:住宅小区等》),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为【申,请人
(】四):申请人持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的有关材料到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五)备案【后申请人登陆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申报—;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划转?年度工程《款,的70%
》 第二十【二,条 完成维修项目的!住,宅,小区申请维修资金结!算分摊?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一)维—修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工程—认,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对—维修工程的真实性】及是否与维修—计划相一致》进行审核确认并【出具相关验收材料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参与验收并【对验收材料进行【签章确?认,申请人?应,当将完成工程结【算分摊明细表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5!日
(【二)完成《工程结算《分摊明细表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签章确认!
(三)申!请人持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的:有关:材料到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四)备案后】申请人登陆管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结算分摊》申报;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有关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划转】工程结?算款尾?款
》 ,对于没有按时结算】的单:位不予拨《付下一年度的维修】费用:
第二十】三条: 维修计划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重新办理维【修资金划转》使用申请
】 第二?十四条?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等紧急《情,况应当?作为应急维修项【目立即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应急!维,修项目一般包—括
》 (一)《屋面、外墙大面积】渗漏的;
【。 (二)电梯【出现故障经专业【技,术机构判定需要维修!的;
— ,(三)楼体外立面】局,部有坍塌、脱落【危,险的;?。
(四【)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 (五)其》他涉及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
】 实施应急维修项目!需要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把?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有关情况告知业【主(: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
: , 第二十五条 !应急维修项》目使用维修》资金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一)由业】主委:员会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办事处明确】的物业管理工—。作机构?或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提出申请)》
(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应立即通知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确认需要应急】维修的?或发现?。。存在紧急情况的【由业主委员》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辖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应急维修项目确】。认书通知申请人【先行组织《抢,修;涉及电梯等【相关专业部》门,的应通知专业部门共!同,勘察并在应急—维修项目确》认书:中提出明确意见申】请,人不维修或》无能力组织维修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维修
【 : (三)《申请人或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持应急维修项】目确认书到管理中心!申请划转工》程,。款项管理中心—按,。照,预算维修费用的【7,0,%直接划转到维修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账户!
: (四)维修】项目:竣工: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维修费?用余额?划转:、结:算分摊手续
— ? 第二十六条— 在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相邻人!应当给予配合不【得阻挠正常施工
】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工程质量—和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对于单笔工程【。预算10万》元以上或年度维修】预,算总额30万元【以,上以及提《取超过本金2%的维!修项目管理中—心应聘请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预!决,算进行审《核相关?费用从房屋》专项统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八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 (》一)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 : (?二)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 (:三,)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资金经】业主大会《决定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的由管理中【心转入项《目维修资金专户
】第四章 维修资【金,的管:理
? 第二十九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一并!。转让
—。 第三十条 —房屋:灭失的维《修资金结余部分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一)房》。屋分:户账中的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本办法施行后】灭失的已售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灭失的】。上缴国库;》
, 《(三)本办法施行后!灭失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返】还业:主未销?。。售或业主不存在【的,作为房屋专项—。统筹维修资金—。提存使用;》
(四)】本办法施行》前灭:失的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不予退返》作为房屋专》项统:。筹维修资金使用
! 第三十一条】 管理中心应当向】业,。。主、业主委员会、】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及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以下查询服务
】 : (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 ,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四):其他有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业主、业主大会【对查询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
— 第三十二【。条 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维修资金—的管理费用从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列支并与维》修资金分账核算【。
? :第三十四条 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市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市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 第三—十五:条 :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物业【。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各区市县、先!导区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维修资金的缴】存、管理、使用、】监督的具体》管理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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