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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价信息》
第六条 评!价信息分《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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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行为!信息是指监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积—极创优技术进—步履行社会》职,责受到各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奖励和表彰》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社会效益所【形,成的行为记录—。主要:包括:监理:业绩、监理工—程质量安全、注册】人,员、理论成》果,、市场行为》、现场履职、诚【信建设、社会贡【献等
— 不良行为信息是!指监理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诚信标准和》管理要求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或】受到行政处罚—所形成的行为—记录
第》七条 评价信息采】集依据如下
【 (》一)监理企业承接】的监理?工程业绩信息—;
《 (二》)各:级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表彰—文件及获《奖,证书;
【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通报、!处理:决定;?
—(四)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整改通知书、调【查笔:录等法律文书或经】相关:管理:机构:查证属实的材料【。。;
》 (六《)注册人员相—关资:料相关标《准、规范、期刊、】杂志:、著作等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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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良好行为信息由监理!企业登录“》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填写良好行为!。信息:登记表自行申报【(相关部门、单位网!站能查询的》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核查;无法—直接:核查的?应将有关资》料送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转入淄?博市建设监理企业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
第【九条 本《市,监理企业承揽工程】的业绩信息由企业登!。录“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按:。照良好信《用信息业绩记分表】格式自行《申,报经: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转入管理系统;需】要,时应当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自行招标项【目备案表《等资料?进,行查证
》第,十,条 不良行为信【息市建筑《管理、?市政管理、园—林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机》构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日常监管发现的监理!企业违法违规、违】反标准规范、不诚信!等行为?情况(详见监—。理,企业综合《评价表中市场行【为、:履职行为)5个【工作日?内登录“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不良行》为信息登记表并上】传
市】外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告—知或:通报的?监理企业不良行【为信息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录入
第十一【。条, 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应当及时报送【。未报送和未公布【的,良好行?为信息在综合评【价时不予《采用不良行》为信息实行告知【。制度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告知】监理企业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后自—。动转入管理系统【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对评价信息有—异议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辩并—提供相关证据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辩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查证属实的】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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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实—行评价信息》有效期制度不良行为!信息和良好行为信】息有效期限为1年】。有效期届满后转【入后台管《理系统长期保—存
第十四条【 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的生【效期从?录入管理系统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评价信》息提供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对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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