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
】 ?(2017年—。2月24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 2:017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 ,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 第三条 》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工程?建设:、经营与使用、设】。施保护?、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 , 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实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燃】气管:理相关的工作 【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 第五条【 ,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以及—燃,气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能力
教》育部门应当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公益性宣传!
》 ,第七条 《。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 第?八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编制包括!储,备能力、储备总量、!启用要求等内容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以及符》合,用气条件的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过【渡性燃气供应措【施等内容并且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 第十二条 【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应当】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其中燃》气场站、燃气管道】、住宅区内》的,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经营与使】用
》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燃气【用户服务制度保证】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需,要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的应当及时!告知
燃气经营者!可以根?据,燃气种类提醒—燃气用?户使用相对应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 :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或者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燃气用户供气;
!(四)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五)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委】托其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燃烧—器具;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十八条! ,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管道:燃气:初装:、改装条件对要求】初装:、改装?并符合?条件的燃气用—户应当与其签订【工程安?装协:议,并按照约定时—。限开:通燃:气
?。 《第十九条 》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居民用【户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燃气!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前支《管及:相,关管道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燃气居民用户对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软管承担维修管!理责任
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修管理?责任
》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指导属?于居民用户的—每二:年不少?于一次?;属于?非居民用户的每【。年不少?于一次 《
从事上门》服务、安全检查应】当佩:戴统一标识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燃气用户 !
》第二十一条 —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将,安全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醒《其整改?出现:的安全隐《患;燃气用户—不按规定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停《止供气并在消—除隐患后立即恢【复供气
【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报修电话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燃,气用户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燃气泄漏等报修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先行告知燃【气用:户,须采:取的应急安全—保护措施立即派人】抢修
— 第二十》。三条:。 , 机动?车加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检验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记录备检!;
(二)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卸】载作业应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在—规定的范《围和场地内对车【用气瓶加气并在车旁!监,护;
(四)除】应急:救援情况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车用气《瓶充装?;
?(五)有燃气泄【漏、燃气压力异【常、附近发》生火灾、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加气、?。卸气作业
! 第二十四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存放瓶装燃气、!配,备或:者委:托车辆运输瓶装燃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安全运输【规定;
(二)不!。得使用报废、—改装、超期限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以及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三)不得用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四)充装瓶】装燃气?瓶内剩余气量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用量抄表、】安全检查、设施维】修或者需要》入户操?作公用阀门》的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使用费;逾期】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催缴燃气】用,户自催缴《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仍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可以中止供气】但,应当在中止供气的】十五:日前书面通》知,燃气用?户燃:气用户支付所欠燃】气使用?费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恢复供》气 :
,。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一)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三)】自,行倾:倒气:瓶内残液涂》改,瓶体标记《损坏瓶体及附件或者!加热、摔、砸、【倒卧气瓶;
【。(四:)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设施保护—
? 第二十八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
! 《第二十九《条 :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每三年至少对生【产场站内的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按照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并对查出《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确需《安装、改装、—。。拆除:的应当委托燃气供应!企,业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五章 — 应急处置
【 第三十一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三十》二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抢险、抢修【作业和救援工作【。予以配合 》
? 第三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有关《手续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 !
第七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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