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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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2月?24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7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工—。程建设、经营—与使用、设》施保护、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
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实》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燃气管?理相:。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以及燃气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能力 ?
教:育部门应当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公益性宣传—
第【七条 ?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编制包括储》备能力、《。储备总量、启用要】求等内容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以及符合】用,气条:。件的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过渡性燃气【供应:。。措施等内容并且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应当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其中燃气场【站、燃气管道、住】宅区内的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经营与】。。使用 ?
: 第十五条 】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十六《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燃气用户服务—制度保?证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需要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的应—当及时告知
【燃气:经营者?可,以根据燃气种—类提醒?燃气用户使》。用相对应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 :第十七条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或者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燃《气用户供气;
(!四)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五):。。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委托》其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燃烧器具; !。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管道燃】气初装、改装条【件对要?。求,。初装、改装并符【合条件的燃气用户】应当与其《签订:工程:安装协议并按照约定!。时限:开通燃气 》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居民?用户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燃气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前,支管:。及相关?管道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燃—气居:民用户对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软管承!担维修管理责任 】
,。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修管理责任 【
《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指导属于居—民,用户:的每二年不》少于一?次;属于非居—民用户的《。每年不少《于一次
》。从,事上门服务、安【全检查应当佩—。。戴,统一标识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燃气用户
【 第《二十一?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将安全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醒其!整改出现的安全【隐患;?燃气用?户不按规定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停《止供:。气,并在消除隐患后立】即恢复供气》
: ?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报修电话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燃气【用户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燃!气泄漏等报修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先行【告知燃气用户—须,采,取的应?急安全保《护措施?立即派?人抢:修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加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检验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记,录备检; 》
(二)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卸载:作业应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在规定的范围—和场地内对车—用气:瓶加气并在车旁监】护;
《。(四)?除应急救《援情况?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车用气瓶】充装; 《
(五)有燃—气泄漏?、燃气压力异—常、附近发生火灾、!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加气《、,卸气作业
】 第二十四条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存放!瓶装:燃气:、配备?或者委托车辆—运输瓶?装,燃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安全运【输规定;《
(?二):不得:使用报?废、改装、》超期:限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以及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
(三?)不得?用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
(四)充装—瓶装燃气瓶内剩余】气量: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用量抄表》、安全检查、—设施维修或》者需要入户》操作公用《阀门的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使!用费;逾期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催缴!燃气用户自》。催缴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仍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可以中止!。供,气但应当在中止供】气的十五日前书面】通知燃气《用户燃气用户支付】所欠:燃气使用《费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恢《复供气
】 第二十七条 【 禁:止下列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一)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三】)自行倾倒气瓶内残!液,涂改:瓶体标记损坏瓶【体及附件或者—加热、摔、砸、倒】卧气瓶?;
(四)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设》施保护 《
第二【十八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
》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每三年至【少对生产场站内的】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按照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并对查—出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确需安装—、,改装、拆除的—。应当委托燃》气供应企业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五章! 应急处置
】。 :。 第?三十一条 》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 第三—十二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抢险:、抢:修作:业和救援工作—予以配合《
: 第三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有关手续】。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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