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燃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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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24?日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 2017年3月3!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工程】。建,设、经营与使—用、设?施保护、应急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
》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实施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燃气管理【相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 第五条 》。 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
, 第六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以及燃气【。经营者应《当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能力】 ,
教育部门应—当将燃气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安全使《用燃:气的公益性》宣传 ?
第七条 ! 鼓励和《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八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能源规?划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 ?第九条 市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编制包括储备能力!、储备总量、启用】要求等内《容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
! 第十一条》 ,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以及符】合用气条件》的公共建筑》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过渡性燃气》供应措施《等内容并且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第十二条 】 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工—程应当?符合燃气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
《 , 第?十三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应当依法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申领施工许可证【其中燃气场》站、燃气管道、住】宅区内的以及其他】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 第十四—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章 经营【与使:用,
: 第十五条】 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十六条 !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燃气用户!服,务制:。度保证?供应的燃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对!需要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的应当及—时告:知
燃气》。经营者可以根据燃】气种类提醒燃气【用户使?用相对应的燃气泄漏!报,警器
】第十七条 》 燃气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三)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或—者向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燃气》用户供气;
【(四:)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额外费用;!
(五《)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或者委—。托,其指:定的安装单》位安装?。燃气燃烧《器具;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第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布管道燃气】初装、改装》条件对?要求初装《、,。改装并符《合条件的燃气用户应!当与其签订工程安】装协议并按照约定】时限开通燃气 【。
第十【。九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其》。供气范围的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居民用户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燃气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前支管及相关管】道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
燃气居民用户对】燃气燃烧器具以及连!接,软管承担维》。修管理责任 —
对非?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管《道燃:气经营者《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修管!理责任?
第【二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指导属于居—民用户的每二年不少!于一:。次;属于非居民用户!的每:年不少于一次 【
从事上门服—。务、安全检查—应当佩戴统一标识】出示:有,效工作证件》并提前四十八小时】通知燃气用》户
《 第《二十:一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将安:。全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提醒其整!改出现的安全隐【患,;燃气?用户不按《规,定,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应?当停止供《气并在消《除隐:患,后立即?恢复供气
— 第》二十二?条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设立《二十四小时报—修电:话,接到:报修:信息后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燃气《用户约定的时间进行!。维修;对燃气泄漏等!报修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先》行告知燃气用户须】采取的应急安全保护!措施立即派人抢修 !
: ?第,。二十三条 》 机动车加》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定期检验燃气泄【漏报警系统并—记录备检;》
(二)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卸】。载作业应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在规定的《范围和?场地内对车》用气瓶加气》并在车旁监护—;
(四》)除应急救援情【况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和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车用气—。瓶充装;
(五】),有燃气泄《漏、燃气《。压力异常《。、附近?。发,生火灾?、雷雨天气等不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加气、《卸气作业
— 《第二十四条 — 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存《放,瓶装:燃气、配备或者委托!。车辆运输瓶装—燃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及安!全运输规定》;
(二》)不得使用报废、改!装、超期限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以及》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
(三—)不得用贮罐、槽】车(含移动加液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 】
(四)《充装瓶装燃气瓶内剩!。余气量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
: 第二十五【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气?瓶
管道燃气经】营者对燃气用量抄表!、安全?。检查:、,设施维修或者需要入!户操作?公用阀门的燃气用】户应当予以》配合
【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使《用费;?逾期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催缴燃气—用户自催缴》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仍【不支付的燃气经营】者可以中止供气【但应当在中止供【气的十五日前—书面通知《燃气用户燃气用【户,支付所欠燃气—。使,用费: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恢复供【气 :
《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一)】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三)—自行:倾倒气瓶内残液涂】改瓶体标记损—坏瓶:体及附件或者加【热、摔、砸、倒卧气!瓶;
(四—。。)其他影响燃—气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 设施【保,护 :
: 第二》十八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施:工并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者制定燃】气设施安《全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
?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书面: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到施工现场》指导 ?。
》第二十九《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制度每三年至少对!生产场站内的燃【气设施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按照规定设—置,燃气:设,施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对燃气】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燃气设施并对查【出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管道?、阀门等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确需安》装、改装、拆除的应!当委托燃气》供应企业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五章 应急处置】
《 , 第:三十一条 市及区!(市)县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 : 第三十二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燃气】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抢险、】抢修作业和救援工】作予以配合
】 第三十三条 !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做好相关的处【。理工作?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四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三十五?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管!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办理有关《手,续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 —
第七?章 附则
【。 第》三十六条 》 本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1995年12!月26日大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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