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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枣住建】工字[2015]】27号 《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工程监理企业 !     现将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促】进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审》批,效率的?通知(鲁《建建字[201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的查验、存档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由市级?承担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后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 第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     不】。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签订监理合同【 第六条》 监理企业应当于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少于三份);! :    (》二,。)实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 ,(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任命)书【;    — (四)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和业务水平认定证!。书; 《    外地—监理企业应》先办理进《枣信用信息告知手】续 ?第七条 监理合同备!案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查验下》列内容     !(一)监理合同【文本:填写:。规范、齐全、有效;!     (【二)监理企业在资】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  【   (《三,)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符《合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的相关要求; !     (—四):监理合同的》其他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第八条 监理!合同符?合备案要求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并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备案后的合同!分别由备案部—。门、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留!存 第九》条 监理合同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由受!。。理,合同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第十?条 备案《后监:理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包,括解除和《。补充等)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一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各区(市《)统一填写备—案汇:总,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在全!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中《将把监理《合同备案情况作为企!业市场行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原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枣建?。工字[2009]1!4号)?废,止 :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汇总表 《。 ! , — , ?。 备案日期— — 合同?签 】 订】日期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 规模 】。 》。投资 》 , 总监 — 取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  :         ! ,         !     》。        】       【   ?  :   ?      —  :  :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