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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 枣住建工【字[2015]2】7号 ?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高新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各工程监理企业】     现将】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6月1】日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规!范监:理市场行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促进建设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审批效率的通—知,。(鲁建建字[20】14]?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是指【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所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的查验、《存,档等管?理活动? , 第三条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并具体《负责由市级》承,担的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后?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 ?  :。。   不进》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签订监【理合同 第六条】 监理企业应当【于,监理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15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不—少于三份《);     】(二)实行》监理:招标的工程应提供】中标通知书》。; ?    (三—。)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任》命):书;:     (四】)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注册执业证书!和业务水平认定证书!; :。    《 外地监《理企业?应,先办理进《枣信:用信息?告知手?续 : 第七?条 监理合同备案】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查》验下列内容 【   ? (一)《监理:合同文本填写规范】、齐全、《有效; 》    (》二)监理企业在【资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承担业务; 【。    (三)【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符,合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和?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的!相关要?求;    【 (四)监理合同】的其他内容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 】 ,第八:条 监理合同符合备!。案要求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手续并在合同!上加盖备案专用章备!案后的合同分—别由备案部》门、建设单位、监理!企业留存《 第?九条 监理合—同不符合备》案要:求的由?受理合?同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条 备】案,后监理合《同,内容发生变更(【包括解除和补充等】)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进行变】更备案 》第十一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监理合!。同的备案《管理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各区(市)统!一填写?备案汇?总表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在《全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活动中将《把监理合同备案情】况作为?企业市场行为评分】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原》枣庄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枣建工字—[2009]14】号,)废止 附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汇总表 【 】 ! 备案【日,期 ? : 合《。同签 》 【 订日期【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 规模 】 投资 》。 , 总监 】 取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填—报单位     】   ?        】    《         !     》         !。      —       【     填报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