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和?退,出
第二十七!条 :。。承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对承购房屋【拥有有限产权
】 , : (一)《承,购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满5年转!让的:由区(市)、市【。。。住房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审批凭核发的准售】通知书上市交—易20?。07:年6月1日》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承购人按》照,交易成交价格的2】%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0【07年?6月1日《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承购《人按照交易成交【。价格:的1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转:为完全产权》
(【二)承?购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其—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或承购人按照—届时市场价格的【15%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转为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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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算起止日期以】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日【。期为准针对部分住户!非自身原因造成【产权证延迟》办理(房屋确—权发:证,时间不满5年)【的特殊情《况须:提供:开发单位证》。明及购房合》同原件其《购房计算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十!八,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区(市)物价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并:公示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租金予以免》收;
(!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保?障家庭的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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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100%!收,取
第《二十九条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区(市)》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确】定并公示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十条】。 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及?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租金收入】。应,纳入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
【 经济园区、!企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的—租金由?其自行收《缴并保证保》障性:住房的正《常维修、养护和运】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享—受租:赁住房补《贴实行年度复—核制:度民政部门应—在保障对象收—入状况?核,定,证明有效期截止之】。前按规定《重新:核定其?收入状况;住—房保障部门应对保障!。。对,象及住房状况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的结果作出延—续、:调整或终止住房保】障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履行信息申—报义务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动的应书面告!知有关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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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承租人应—在所承租《住房内实《际居住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按!期,缴纳:租金及?。承租期间发生—的各类?费用:承租期?。间不得闲置》、转租、出借不得改!变房屋结构、用途和!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三十四条 承租人!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在《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住—房保障、《民政部?门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对承租?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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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按规定不予批!准续租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保障性住房;拒不!腾退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第三十五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腾退保!。障性住?房
(一!)经审核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
(【。二)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三)改变所承【。租保障?。性,。住房用途拒不恢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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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保障性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在保障?性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保障性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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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
— (八)其他情】形
》 承租《人拒不腾《退,保障性住房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具有本—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应为其安排【不超过3个月—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的租【金按原标准执—行;逾期不》腾退:的可以按《照市场标准租金【继,续,承租承租人具有本条!其,他项规定《情形:以及超出《。搬迁:期未搬?迁的其租金标准由】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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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时应比对】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保障对象】信息:。对未退出《。住房:保障:。的应暂停为其办【。理其他住房的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住:房保障?部门应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政府职能部门—其他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共享渠道家庭【和个人申请住—房保障?及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依法记入—有关部门的诚—。。信系:统
第三》十八条 住房—保障部?。门应建?立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档案内容《应详细记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出租【情况住?房保:障申请?、,审核情况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承租住房》情况违法《。违,约情况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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