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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6年 !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市容局、建设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  】   为规》范和加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贯彻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和省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精神】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制定了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山东?省住建?厅、卫?计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指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向—用户供给的供水方式!其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深:。度处理设备、水质监!控设备?、管理用房等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行?政管理工作  】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财政、住建】、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水压标—准供水对水压—需求超过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的住宅建!。设单:。位应投?资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 第六?条, , 新?。建住宅小《区需实施《二次供水的住宅建设!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用:水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设计、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住宅—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初期应与供水经营】单位进行对》接做好二《次供水设《。施与:。。管道位置的》预留住宅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建设协议并承】担设计?、,建设费用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由住宅《。建设单位和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有关!竣工验收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产权移交!。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予以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交付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一)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加压的居!民住宅应当服—从,。城市供水调》度避:开高峰期蓄水 【     (二【。)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所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且符》。合,。卫生防疫及》生,活饮用水标准—需要 第八条 !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移交》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标【准,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否?则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   由住宅建设单!位对原?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的改造》费用(含一户一【表改造、区内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改造!等费用)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   】  原住宅建设单】。位缺失的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的:应当向业主、居【民公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等信息并—经业主、居民依法】表决同意《 ,     改造后】的设施?在移交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移交《改,造后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无《债,务、债权《纠纷 《 第九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含供水设《施折旧、设施大修维!修、水质安全保【。障、运行管》理等)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镇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在现行—供水价?格尚未涵盖》。二次供?水成本的过渡—期内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弥:补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确定》。其收费标准 【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设施》改造移交前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后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对—改造后?。的,二,次,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持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水压符合《设计要求和不间【断,供水因计《划检修或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停《止,。供水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对蓄水池】、水箱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订,。日常供?水应急预案当—水质受到污染—或者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污》染或:者异常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供水 —第十四条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患有!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对二!次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二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及其他污》染物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卫生计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二次—供水活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合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二次供水管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县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