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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6年 ! 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市容?局,、建设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 :     为规范】和加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贯彻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和省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精神—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制定了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山东省住建厅、卫计!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指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向】。。用户供给的供水方】式其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深度》。处理设备、水质【监,控设备、管理—用房等?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 第四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行政管!理工作 《  :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财政、?住,建、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水压【标准供水对水压需】求超过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的住宅建设单位应】投资: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 第六条《 , 新建住》宅小区需实施—二次供水《的住宅?建设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用《水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设计、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住宅【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初【期应:与供水经营单位进】行,。对接做好二》。次,供水设施与管道【位置的预留住宅【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建设》协,议并承担设计—、,建设费?用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由住宅》建设单位和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有?关竣工验收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产权移交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予以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交付【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七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一)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加压的!居民住宅应当服从城!市供水?调,度避开高峰期蓄【水  《   ?(二)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所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且符合卫生防疫及生!活饮:用水标准需要—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移交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标:准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否则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由住宅《建设单?位对原?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的改《。造费用(含一户一】。表改造、区内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改《造等费用)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   【  原住宅》建设单位缺失的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 ,    《。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的应【当向:业主、居民公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等—信息并经业主—。、,居民依法《。表,决同意 》    《改造后的设》施在移?交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移交:改,造后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无债务】、债权纠纷 — 第九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含供水—设,施折旧、设施大修】维修:、水质?安全保?障、运行《管理等)《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镇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在现!行供水价《格,尚未涵盖二次供【水成本的过渡期内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弥补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确定其收》费标准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设施》改造移交前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后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对改!造后的二次》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 第十一条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持,。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水压符合《设计要求和》不,间断供?水因计划检修或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停止供水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第十】二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对】。。蓄水池、水箱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 , 第十?三,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订日常供水应急预】案当水质受到—污染或者《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污染或者《异常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供水 —第十四?条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   ? 患有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对《二次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二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及其他—污染:。物,。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卫生计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二次供水活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合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二次供】水管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县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