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2016《年
各【县(市、区)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市容局、建》设环保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
为规!范和加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城市供—。水,条例等相关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贯彻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和?省住建厅、卫生计】生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精《神烟台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物价》局等部门制定—了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国家卫】计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山:东省:住,。建厅、卫计委—、,物价局?山东:。省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指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向用户供给的!供水方式《其设施包括供水管】道,、水池?(水箱、压力水容器!),、水泵、阀门、电控!装置、消毒》设备、深度处—理设备、水质监【控设备、管理用【。房等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烟台市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第四条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行政管理工作
! 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我市市区城!镇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财政、住建》、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城镇【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 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的水压标【准供水?对水压?。需求超过城市供水管!网服务压力的—住宅建设单位应【投资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
】。第六条 新建】住宅小区需实施二】。次供水的《住宅建设《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用水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设】计、建设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住【宅,建设单位委托主体】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初期应与供水【经营单位进行—对接:。。做好:。二次供水设》施与管道《位置的预留住宅建设!单位应当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建,设协:议并承担《设计、建设费—用住宅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由住宅建【设单位和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有!关,竣工:验收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产【权移交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方【可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予以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交付】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
第七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 (:一): 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进行二《次加压?的居:民,住宅应当服从城市供!水调:度避开高峰》期蓄水
— ?(二)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所需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且符》合卫生防疫及—生,活饮用水标准需要 !
第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业主大会同!意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向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提出移交申》请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按照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标准要求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管理—验收不合格》的必须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否则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不得接?。收具体移交实施【。办法: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住建及其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由住宅!。。建设单位《对原有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的改造【费用(含一户—一表改造、》区内管网《改造、设备更新改造!等费用)由住宅建设!单位承担
! 原住宅建设单位缺!失,的按照国家相应规】范进行改造改造费】用以政府、供水【企业投入为主居民合!理,分担:
—需要使用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共!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由?。居民负担的应当【向业主、居民—公开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等信息并【经业主、《居民依?法表决同意》
? 改造后—的设施在移交使【用前住宅建设—单位应与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签订》二次供水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二次供水服务】具体事项、服务质】量、治安防范措【施、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次供水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移—交改造后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无债!务、债权纠纷
!。第九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含供水设施折—。旧、设施《大修维修《、水质?安全保障、运行【管理等)应计—入供水企业运营成】。本通过城镇》供水价格统一弥【补在现行供》水价格尚未涵盖二】。次,供水成本的过渡【期内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按【。照,弥,补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的原则确—定其收费标准—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投?入运行的《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在设施改《造移交前《由住宅?建,设单位或现管—理,单位对?。二次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移交后由城市【公共供水《经营单位对改造后的!。二次供水水量、【水质、?。水压等负责
第!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持二《。次,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证水压符—合设计?要,求和:。不,间断供水因计划检修!或工程施工等原因】。。需停止供水》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
第十二条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卫生防护定期对蓄水!。池、水箱等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隐患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
第十《三条 ?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订日常供水应急】。预案当水质受到污染!或者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卫生计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 :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污染或《者异:常,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供【水
第十四条】 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
, , 患有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 】
第十五条 【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对二次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第】十六条 市区城【镇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二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及其他】污染物
第【十,七条 城—市供水?、卫生?计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二次供!水活动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联合检—查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二次供水管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十八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县市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