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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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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建发】[20?16]5号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 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4日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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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城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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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
第五条】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一个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同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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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费—用,项目组?成中的规费为不可】竞争费其计算标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
第九条】 综合单价》的组成中有》关费用、利》润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一)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不得低于5!% ?
? 》(二)工《程类别?。、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费率:
】 (三《)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
】1,、人工费《执,行招标期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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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 3、】材料价格按招标【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潍坊信息价计—入
!第十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5日内?应按本?办法规定《将招:标,控制价?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
第十!一条 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下列资料
! 》(一:)招标文《。件;
【 :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 (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
【。 (四)设计概】算批准文件;—
【 (五)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 ?
《。 (六)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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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报送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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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自收齐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将检查意见【记入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分别发送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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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10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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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
第十六条 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究其责任
【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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