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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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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建发[》2016]》5号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 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4!日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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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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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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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城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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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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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一个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同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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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费用项目组》成中的规费为—不可竞争费其计算】标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综合《单价的组成中—有关费用、利润【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 (一)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不得!低于5%
】 (【二)工程类别、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费率【
】 :(三)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
【 1、人工费执】行招标期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
— ? 2、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 :。 3、材料价【格按招标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潍坊信息价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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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5】日内应按《本办法规定将招【标控制?价,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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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下:列资料
!。。 (一)【招标:文件; 《
《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
《 (四【)设计概算批—准文件?;,
— (五)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
— (六【),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报送: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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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自收齐】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将检查意》见记入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分别发送《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第十四!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10—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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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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