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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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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建《发[2016—]5号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 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6》年3月14日—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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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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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城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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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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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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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 一个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同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等,
第!八条 ?费,用项目组成中的规费!为不可竞争》费其计?算标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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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综】合单价的组》成中有关费用—、利润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 《 (一)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不得《。低于5% —
— (二《)工程?类别、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费率
! (三】)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 1、人工】费执行招标期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
》 《 2、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 ,。 3、材【料,价格按招标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潍!坊信息价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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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5日内应按!本,办法规定《将招标控制》价,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
【第十一条 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下列资料 》
? (【一)招标文件; 】。
】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 (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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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设计概算批准【文件;
! (》五)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
! : (《六)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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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报送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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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自收齐?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将检查意见记入!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分别?发送: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第十四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10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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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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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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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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