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
潍!建发:[20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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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属开发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 潍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办法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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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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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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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城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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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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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管理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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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一】个,工程只能《设立一个《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应【随同招标文件—发,给投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不应上?调,或下浮公布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计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等
】 第八?。条 费用项》目组成中《的规费为《不,可竞争费其计—算标准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九条! 综合单价的—组成中有关费用、利!润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 , : (:一)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用不得低于5% 】 ,
(!二):工程类?别、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的费率
【 : 《。(三)相关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 : 1、人工费!执行招标期省建【设厅发布的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
! 2、招标控【制价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计取 《
】3、材?料价格?按招标?期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潍:坊信息?价计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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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5日内应】按本办法规定将【招标:控制价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
第】十一条 报》送的招标控制价应包!括下列资《料
【 : (一)》招标文件; 【
《。 :。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
? , (三)【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成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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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概算批准文【件; ?
【 (五)招—标控制价编制人【资,质(格)证明; !
? , (六)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来《源及确定依据 】
第十二!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报送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报送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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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自收齐《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将检查意见记】入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分别发送招—标人和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 ,
—第十四条《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开标前10】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会同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招标控制价确】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并将修—改结果对所有投标】人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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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及本—办法规定的应—责令改正并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
:第十六条 》招投标监督》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追究其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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