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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 !潍政发[201【7]6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  :  潍坊市河道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5月!26日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9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减《少水事纠纷明晰【。河道事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山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滞:洪区、河口水利【工程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边,界,河道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相邻?县(市、区)作为边!界的:河道(段)》以及本市与相邻地市!。作为边界的河道【。(段) —     本办【法所称河《道日常管理是—指除:河道规?划、河道《治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方案审查以外的其他!管理:事项 第四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市河道的主【管机关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   《  县?(市、?区,)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接受本级河道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 !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道【内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按照下列权限】实施:管理    ! (一)峡山—水库管理《局隶属峡山》开发区?管委会领导负责【峡山水库管》理工作业务工—作接:受,潍坊市水利局的协】调指导峡山》。水库的水量分配方案!由市水?利局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白浪《河水:库、高崖《。水库:、牟山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其】水库管?理局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其?防汛:、水质?、工程安全》等工作由市和—水库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     (三!)潍河、《小清:河、市际边》界河道在省》河道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下,由市河道主》管机关对流经本市】境内的河段实施【管,理由河道流》经的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日》。常管理  】   除由省—级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许可】的建设项《目外潍河、》小清河?、市际边界河道【(包括?墙夼水库、王—吴水库)的边界段(!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报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许可!   —  (四)县际边】界河道(段)在市】级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地县级河道】。主管机?。关实:施日:常,管理;县际》边界河道《(段:。)两岸?外侧及其上下游3公!。里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及涉及两个以上县】(市、区)重大【。事,项由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许》可 : : ,    《(五)其他河道【(段)由河道所在】地,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或者在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的!组织协调下》由河道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管理 !     (六!)政府指《定由其?他部:。门(单位)管—理的:河道(段)由该部】门(单位)实施日】常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及有【。关河道的重》。大事项按河道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许《可   【  :(七)流经山东省潍!北监狱?管理范围内的河【道(段)由山东【省潍:北监狱实施》日常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及有—关,河道的重大事项按】。河道管理权限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许可!。 第六条【 河道应《当划定管理范围河道!具体:管理:范围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划定 — 第《七条 根《据堤防的重要程度】、堤基土质条件等河!道主管机关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河道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划定50》米至:200?米的堤防安全—保护:区 第—八,条 大中型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使用河滩内的可耕】。。地也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     河道等!级根据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确】定 《 第九条 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实行县(市、区!)行政首长》负责制 【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河?道采砂活动的管理】做好河道《采砂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潍河(峡山水【库兴利?水位以下库区至入】海口:)、渠河(李家沟拦!河坝坝址至峡山水】库)、汶河(—。高崖水库《兴利水位以下库【区至入潍河口)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河道(段)—。。采砂规?划的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河道主管—机关负?责潍:河(峡山水库兴利水!位以下?。库区至入海口)、小!清河、市际边界【河道的采砂》许可工作《;其他河道(—段)的采砂》许可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负责【 ?     河—道采:砂计划和经营权出让!方案由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编制潍河(峡!山水库兴《利水位以下》。库区至入海口)、小!清河、?市际边?界河道?的采砂计《划和经营权出让方】案报:市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 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应当依法发【布公告?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按法定程序出让】潍河:(峡山水库兴利水】位以下库区至入【海口)、《小,清河、市际边—界河:道,的采砂经营》权,出让应?。当在市产权交易机构!进行 《 第十三条 河】道采砂经营权竞得】人,应,当在依?。法依规缴纳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资?源,税和其他《税费后?到河道主管机关【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 第十四《条 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或?者,河,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  :  市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加强对县(【市、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并对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五条 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禁止采砂 》     【对于多年运行造成】库区淤积严重影响】到水:库,兴利蓄水和调度【运用确需实施—清淤处?理的应当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水—库管理单位组织制】。。定,水库清?淤规划?并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清淤方案和【水库安全《影响评价报告大型水!库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同意;《中型水库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同意—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小型水?库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同意: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 河道防汛工—作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开展河道《清障做?好河:道防汛工作 —   》  对河道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河道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清障【实施方?案,。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责令设障者在规定的!限期内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依法组织—强行:清,除所需费用》由设障者《承担设障者拒不承担!清障费?用的防?。汛指挥?机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    无法查明】设障者的由本级防】汛指挥机构清除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 》 第十七条 】对壅水、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根据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按河道》管理权限由河道【。主管机关《提出意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责成原?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改】建或拆除汛期影响】防洪安全的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紧急处!理决定在未改建、拆!除之前河道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监—。督工程设施的管理】单位汛前《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安?全度汛 — ,第十八?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和其他技《术要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所确定的河宽【进行:不得缩窄行洪通【道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害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对:河道:防洪有一《定影响需《做防洪影响》补救工程的其防【洪影响补救工程【方案应?当一并报建设方【案批准单位审查【同意补救《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水库空间或者!穿越河床《、库区的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到—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同意手续—并按:照批准的位置—和界限施工》。 ?     建设单】位应当?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 ,     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和管—理发现建设方案未经!审,查批:准或未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工程位置、界限【施工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由有关河道主【管机:关参加防洪影响补】救工:程完成后应当经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做好:相关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堤防上已》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河道所在地—县(市、区)河道主!管机关应定期—检查对不符合工程安!全要求的限期改【建     !堤防上新建的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必【须经审查《同意的河道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并服从河道—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的安】全管理 — ,第二十二条》 ,城镇和?村庄建设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和村庄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根据】下,列,。标准划定 —   《  (一)》有,堤,防的河道在护堤地】。以外30《至10?0米:; 《     (二【)无堤防的》河,段在防洪水位线或】岸,线以外50至150!米;  【   ?(三)已规划展宽的!河段在规划堤防护】。堤地以外25至5】0米 ? ?   ? 城镇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查沿河城《。镇、村庄的建—设规划?时应当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管理【权限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 第二十三【条 :以河道为界的在市际!边界河道两岸外侧各!5公里之内、县际】边界河道两岸外侧】各3公?里之内以及跨市际】河道界线上下游【5公里、跨县际河道!。界线上下游3公【里,范围:内开展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导水、截潜、】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前要:经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可能对《判断界线准确性产生!的影响以及是否会】。损害界桩及其—他界线标《志物的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对,相关数据进行采集】备案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报《上一级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或协《商有关各方达—成协议方《可进行施工》建设 第二十!四条 在边界河道】上,因边界争《议发生的水事纠【纷,应当由?当事各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在水事纠纷解决【。前未经各《方达成协议或者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在【市,际交界线两》侧各5公里》、县(市《、区)交界线两【侧,各3公里范围—内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导水、截—潜、蓄水工程以及】河道整治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二:十五条 《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参照!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河道管理权限职!责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7日1《99:5年1?1,月19日实施的【潍坊市边界河道管理!办法和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潍坊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