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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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设施产权》人根据通信网络【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组织编—制,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按照程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设施产权人应当】按照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建《。设或:者改造电信基—。础设:施
第八条— 城乡建设应当预留!相应空间配套设置电!信基础设施使—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其》他建设同步进—。行
第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验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经规划】验收或者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条 住宅、商—住,。楼规划用地红线【内的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机房、设备】间等电信配套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综合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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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建设【项,目的电信配套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涉及【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设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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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新建、改(扩)建!道路、桥梁、机【场、: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应当将电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第》十二:。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设施《产权人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设》备功率、体积、【噪,音和电磁辐射强【度美化天《线等外露装置使基】站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三条 基—站的:建设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基站正式投入运行前!应当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
】第十四条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车站:。、展馆?、旅游景点等所属建!筑物以及《道路、桥梁、—机场、公园绿地等市!政设施?应当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用于支持】基站、?管道、线路、室内】分布系统等
【第十五条 迁移建设!电信基础设施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信》息服:务畅通?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管理区》域,内地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机房【和设备间等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信息—服务业务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电网企业应当保】障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电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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