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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承市》建发[201—1]126号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各县(自治县!)、区住建局 ! ?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2007)第—14号令结》合,。其,他市有关做法和经验!及我市实际》经研究?制定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在贯彻《执行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如有其他问题或意见!请与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联系电话【0314-228】。8155《、0314-—。2288234 】。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 ,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根据国?家,三部局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材,。料是指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涉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的材料及制品、建】筑构配件等 【 第》三条 ?承德市及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县区住—建局)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区)住建局成立!建筑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市住建局科—技科、质监》站、稽查办调派【专人配?合组:成常态性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规开展建筑材料!的,监管:工作  【。     市住建!局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   (一)负责办!理本市生产企业的】建筑工程材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的初审工作;  】 , 《    (》二,)负责进入本市建】。筑市:场建筑工程材—料,的信用档《。案登:。记工作;  — ,     (!三)依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由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   】  (四)依法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并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被检查单位【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  《 ,  县?(区)住建局—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一,),在市住建局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管工作《;  】   ?(二)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辖区内使用建】筑工程材料》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初审工作《 : 第四条 】凡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建筑—。工程材料《均由: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向市住?。建局进行信用档案】。登记建筑工》程材料的信用—档案登?记作为?。建筑工程材料—准予:采购:、使用的依据— 》 第五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信用档案—登记  《 :     【(一)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  —  《  : (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    (三)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   (四)—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五)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   (六》),用户使用《。情况  《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详见附件4—) 【第六条 《市住建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即时:登记并将《登,记企业?。的信用档《案信息录入承德市】住建局网《定期向社《会公布 — 第七条 【进入本市《建,筑市场须办》。理登:记的:建筑工?程材料共有六—。大类:第,。一类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1【3,种第二类环保—型建筑?墙体材料和》。再生能源材》料7种?第三类使用安全建筑!管道4种第四类建筑!设备3种第五类建】筑安全电工产品4种!第六类取消》省,级备案只进行市【级信用档案登记的】产品8种(详细产品!种类见附件4—)  》     增加!或减:少,品种由市住》建局根据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定期公布 】 第八条】 国:家、省、《市禁止生产》、,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禁止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生产的建筑工程材!料以及不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其登!记申请不《。予受理 《 《 ,第九条 建筑材【料,供应单位向建—筑,工程供货时应—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信用档》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     —已信用档《案登记的建材产【品信息发生变化【的,按本办法第五条【的程序规定提交相】应变更资料 【 第十—条 对向本》市建筑市场供应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  《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县(区)—住建局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在,建,筑领域内予以通报】并在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诚信信息系》统上:公示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禁止或限【制其产品在本市建筑!工程中应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     (【一)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 《  :  (?二)因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  :。 (三)向建筑工】程,。供应假?冒材料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   ?  (四)》在办理?建筑工程材料登记手!续,。。时,提,供的登?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享有:向市、县(》区,)住建局举报和【投诉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 ?。 ?第十二?。条 :市、:县(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在实施建筑》工程:材,料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1、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 :    》 2:、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3、不得参!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  —   ?。  4、《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第十三条 !市、县(区)住【建局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1、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初审、建—。筑工程材料进行信】用档案登记》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  】 《     2、【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     !。。。3、执法《活动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有失公平的】;  —     4、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索贿受贿收受—他人礼物的;  】。。 : :     5、参与!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有碍—公正执法活动—的,;  《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四条 用于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工程材料不》适用本办法 — ? ,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 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登?记申:请表  !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    《 注1、申请—所需附带材料请登】录市住建局网站【查询;?  【    《    2》、提供证件原—件备查?验;:    !  :    《3、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登录机关《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