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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 : 承市建发》[2013]1【。32号? 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住建局 !    我》局20?11年10月1【日施行的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近两年的《试,运行对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试行期限结束前!我局对文件》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制定!了,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在文—件下发之日起—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8日【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材】料是:。指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材料及?制品、建筑构配件】等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承担【  —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双桥区、高新区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   (《一,),负责办理本市生产企!业的建筑工》程,材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的初审—工作;    ! (二)负责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工?作;  —。   (三)依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由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  (四)依法【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并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被检查单位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  :(五)竣工验收【前会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 第六!条, 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 (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管工作;】  —   ?(,二)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使用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初审工?作 《 第七?条 对首《次进入本省用于【承德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 【凡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筑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根据建筑材料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情【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 ,    《 (一)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二)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  (三《)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     》。(四)?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    (五)【用户使用情况 】  《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 :第十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信用档!案登记 《 《    (一)河】北,省(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需—备案: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 !     (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三)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四)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五》)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 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申《报,。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应当发》放登记备案证并【。向社会公布发放登记!备案:。证不得收取费用【   【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建材产品信息—发生变?化的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相应变更资料 ! ?第十:二条 国家、—省、市禁止》生产:、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禁止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生产的建》筑工程材《料以及不《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其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实行淘【汰、推广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限制使用产!品、淘汰产品和新型!建筑工程材料推广产!品目录并根据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使—用淘汰产品或限制产!品的工程《项,目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应当:优先选用列入新型建!筑工程?材料设备推广—。产品目录的建筑工】程材料并按》其配套?应用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材料监督!检查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抽查检验 !  《   被检查单位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河北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被—检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二)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不《得参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   【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查验、验收】按照规定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     】。对需要复检或见【证取:样复检?的建筑工程》。材料施工《单,位(检测单位 )取!样人:员应:按规定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 , 第十七条 重【要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单,位向建筑《工,程供:货时应提《供登记备案证未办理!登记备案证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 : 第十八《条 :对向本市建筑市【场供应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    》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禁止或《限制其产《品在本市《建筑工程中应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   (一)—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     【(二)因《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三》)供应假冒建筑工程!材料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    (》四)在办理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手续时提供的登!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建筑工程!材料供应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 第二十条 】违反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用于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工程!材料不适用》本办法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