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
承市》建发[?2,013]132号
!
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住建局!
:
我局!2,0,1,1年10《月,1日施行《的,。。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近:两,年的试运行对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试行期?限结束前《我局对文件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制定了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 ?在文件?下发之日起》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
, ,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8日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材料是】。指,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材—料及制品、》建筑构配件》等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承【担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双桥区、—。高新区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 (一)负责办理】。本市生产企》。业的建筑工程材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的,初审:工作;
【 : (二)负》责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工作;
! (三)依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由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 (四)依法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并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被检查单位》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
? (五)—竣,工验收前会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 :
,
第六条 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管工—作;
【 , , ,。 (:二)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使用?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初审工》作
?。 第七条 对首】次进入本省用于承德!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 凡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筑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 》根据建筑《材,料,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情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 ?。 (一)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二)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
《 ?(三)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 (四)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五》),用户使?用情况
【。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 第十?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信用档案登【。记
?
(】一)河北省(—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需备案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
》。 , ?(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三》)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四)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 (:五)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 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申】报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应当发放登记备案】证并向社会公布发放!登,记备案证不》得收取费用 —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建材产品—信息发生变化的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相!应,变更资料
》
第《十二条? 国家、省》、市禁止生产、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禁!止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生产的建筑工】程材料以及不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其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 第十?三条 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实行淘汰—、推广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限制《使用产品、》淘汰产品和新型建筑!。工程材料推》广产品目录并—。根,据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使,用淘:汰产品或限》制产品的工程项【目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应当优先选—用列入?新型建筑《工程材料设备推广】产品目?录的建筑工》程材料并按》其配套应《用,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材?料监督检查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抽查检验
—
》 被检《查单位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河北《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被检查单位承担】。
: 第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二)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不:得参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
!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
》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查验、验!收,按照规定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 对需》要复检或见证—取样:复检的建《筑工程材料施—工单位(检测单【位 )取《样,。人,员应按规定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
第十》七条 ?。重要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单位向建筑工程【供货时应提》供登:。记备案证未办理登记!备案证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 , 第十八条 对【向本市?建筑市场《供应: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禁》止或限?制其:产品在本《市,建筑工程《中应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 :(一)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 (二)因—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 (《三)供应假冒建【筑工程材料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
? : (?四)在办《理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手续时《提,。供的:登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建筑工程【材料供应《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
第二十条 违!反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二条 用!于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工程【。材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