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
承市建发![201《。3]132号
!
关:于印发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住?建,局
》 ? 我?局,2011年10月】1日施行的》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经过—近,两,年的试运行对—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试行期限结束前【我局对文《件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制定了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 在文件下发之!日起: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废止
!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0月《8日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新型建设工》程材料?推广应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材料!。是指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材?料及制品、建筑【。。构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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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承担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双桥区、高!新区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 (一)《负责办理本市—生产企业的建—筑工程材《料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的初:审工:作;
!(二)负责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工作; 】
《 (三《。。。)依法?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依法处—理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由监—。督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 (四)依法】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并抽取?样品进行检测被检】查单位不《得阻碍或者》拒绝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并可!以向:社会公布; —
(五】)竣工验收前会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
第—六条: 各:县、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建筑工【程材:料管理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能
】。 (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的监管》工作;
— 《 :(二:)配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使用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备案和!信,。用档案登记》初审工?作
》第七条 对首次进】入本省用于承德【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按照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第八条 凡进入本!市建筑市场的—涉及建设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结构安全、!节,能,环,保和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的使用实行】登记备案管理重要建!筑,工程材料范围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 根《据建筑材料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情【况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建筑工程材】。料,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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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二!)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 —(,三)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四)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五【)用户使用》情况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 第十条 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应携:。带以下材料》申请信用档》案登记 《
【 (一)河北—省,(,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需?备案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
! :(,二,)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 : (三)有相应资】质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型式检验!周期内产品检验【报告(有特》殊要求?。如,放射性及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的产品应》同时提供《相关专项检验报告)!;
】 (四)》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标准—是企业标准的—提供:。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手【续);
—。 : (》五):生产厂家给代理商】开具的委托代理【证明:;
?
《 以上材—料应出?示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备存:。。。
第十一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企?业或:经,营者申报登》记备案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符合要—求的应当发放登【记备案证并向社【。会公布发放登记备案!证不:得收取费用
! ?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建》材,产,品信息发生变化的按!本办法第九》条提交相应变更【资料
《 :。第十二条 》国家:、省、市禁止生产、!。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禁止的生产工】艺或原料生》产的建筑工程材料以!及不符合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产—品其登记备》案,申请:不予受理
【 第十三条 对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节:能环保的建筑工【程,材料实行淘汰—、推广制度》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发布限制使—用产:品、淘汰产品和新】型建筑?工程材料推广—产品目?录,并根据有关》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对使用淘汰产品或】限制产品的工程【项目: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
》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应当优!先选用?列,入新型建筑工程材】料设备推广产品目录!的,建筑工程《材料并按其配套应】用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
—第十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机构》应履行建设工程材料!监,督检查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工程!材料进行抽》。。。查检验
! 被检查单【位对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河北省级《以上:的检测机构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承担;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被《检查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一《)依照法定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 (二《)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有关个》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三)不》得参与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安排的有碍—公正:。执法的活动;
!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采购】和使用的建筑工程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的约定
】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查验、验收》按照规定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 对需要复【检或见证取》样复检的建筑工程材!。料施工单位》(检测单位 —),取样人?员应按规定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见证下!。现场取样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七条 重要》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单位向?。建筑工程供货时应提!供登记?备案证未办理登记】备案证的重要建【筑工程材料监—理,单位不?。得签字?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第十八】条, 对向本市建筑【市场供?应建筑工程材料的生!产,、,。流通:。企业实?行动态监管
】 》 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其—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记,入建:筑工程材料供应【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禁—止,或限:制其产品在》本市建筑《工程中应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
《
《 (一》)建筑工程》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建筑物?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健康】的;
!。 :(二)因《建筑工程材》料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
【 —(三)供《应假冒建筑工程材料!提供虚假质量证明】。文件的; 》
》 (《四)在办理》建筑工程材》料登记备案手续时】提供的登记申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和投诉建】筑,工程:材料:供应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条】 违反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建筑条《例,、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建材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和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于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工程:材料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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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承】德市建筑工》程材料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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