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并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要逐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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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护资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 一、沧—州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突—出,县,(市、区)的奖【励 :
【 二、?省财政每年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给予补助县道每【公里84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县、乡、村!道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分别用于相对—应公路的《。养护工程
! : , 三、县级财政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6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县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60元乡、村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4: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此!同时要?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养护工程补助【资金以1:1的比例!安排养护《工程资金
】 ? :。四、:通过民主决》。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 :
《 《。五、农村公路沿线荒!地、路树等资源受益!权置:。。换的:资金; 《
六!、沿线受益车辆【、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
— 》 七:、有偿使《。用公:路、桥梁冠》名权的收入; 【
《 ? 八、农《村公路两《侧,土地开发增》值资金; 》
《。 ? 九、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筹【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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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专用账》。户省、市、县拨【付的养护工程—资金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养护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日常养护开展!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不低于养护计划!的50%《的资金量拨付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剩余?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于:每年1?1月20《日,。前拨:付完成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养护》计划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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