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并: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要逐《步增加
— , 养护资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
一!、沧州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突出县(《市、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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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省财政每年》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给!予补助?县道:每公里?84: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县、乡、村】道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分!别用于相对应公路】的,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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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县级【财政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6—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县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6!0元乡、村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4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此同时?要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养护工《程补助资金》以1:1的》比例安排《养护工程资金 【
【 ,四、通过民主决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
— , 》五、农村公》路沿线荒地》、路树等《资源受益权》置,换的资?。金;
】 六、》沿线受益《车,辆、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
— 七、有—偿使:用公路、桥梁冠名】权的收入;
】 , 八、农村!公路两侧土》地,开发增值资金; 】
? ? , 九、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筹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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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专用账户省、市、】县拨付的养护工【。。程资金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养护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日《常养护开展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不—。低于养护《计划的50%—的资:金量拨付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剩:余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于《每年11月20【日前拨付完成
!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养护计【划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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