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
》 ,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集、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的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公共财政预》算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并且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要逐步增《加
】 养?护,资金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
】
【一、沧州市财政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列支一定的“奖补”!资金用于对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突出县(—市、区)的奖—。励
】 二、省》财政:每,年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给予补助县道【每公里84》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县、乡、!村道养护《工程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要》分别:用,于相对应《公,路的养护工程
】
: 三、县级!财政: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6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2000元】县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60!元乡、村道桥梁每年!。每延米不低于4【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此同时要按照省】财政下达《的养护工程补助资】金以1:1的—比,例安排养护》工,程资金
】。 ? 四、?通过民主决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
《 五、农】村公路沿线荒地、路!树等资?源受益权置换—的资金;
】 六、沿线!。受益车?辆、:厂矿、企《业及个?人的自愿《捐资;
】 《七、有偿使用—公路、桥梁》冠名权的收入—;
! 八:。、农村公路两侧土】地开发增值资金; !
,
九、!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筹集》方式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专?用账户省、市、县拨!付的养护工程—资金不得用于—日常保养《和,人员开支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养护工程质》量、进度以及日常】养护开?展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将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不低于养—护计划的《50%?的资金?。量拨付至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剩余省、市、县【财政分列《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于每年1《1月20日》前拨付完《成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公路养护!需,要综合平《衡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养护计划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管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