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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 —滨政办发《[2015]—21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 , 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监督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道!路路内停放(以【。下称道路停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做好本市道路路内!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路内《。两,侧停车泊位的设置 !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道路【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 】     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停车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全市及片区道【路交通状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道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城市!规,划区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点)的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 设置—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应当符合—设置规范和规—划以下路《段和区域禁止设【置道路?路内停车位》  ?   (《一):快速路主道、—。主干路主道》;,  ?   (《。二,)机动车单》向通行、车行—道路路?面宽度不《足6米的道路—机,动车双向通行、【车行道路路面宽度不!足,8,米的道路; 【   ? (三?)法律、法规—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路段 ? 第六条 对学【校、幼儿《园门口采取限时停车!措施并由专人规范停!。车秩:序 :。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停车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适时增加》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第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撤除?道路停车设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造成损失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补偿 第十!条 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停放:;   》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   【  (三)服从道路!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  :(四)?因交通?管制、现场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即时驶离》车辆的?应当立?即驶离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与道路停车【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城管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一)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二)未—按照:停车:。泊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三)【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第《十三:条 对未按》时接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城管!执法部门处》。。理的违法停放车【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信息—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 ,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停车管理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停车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