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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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政办发[2015!],。21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 : 滨州市—机动车道路停—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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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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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区《车辆停放监督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机—。动车道路路内—停放(以下称道路停!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对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并做好本】市道路路内》。停车秩序管理和【道路路内两侧停车泊!位的设置
【 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道路路缘石!以上停车《泊位的设置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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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停!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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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规划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市城管执法等—部门根据全市及片】区道路交通状—况结合周边停车需求!及道路实际》。情况:制定本市城市规【划,区停车泊位和停【车场(点)的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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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设置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应】当符合设置规范和规!划以下路段》和区域禁止》。设置道路路内停【车位
— (一《)快速路主道、【主干路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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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动车单《向通行、车》行道路路面宽—度不足6米的—道路:机动:车双向通行、车行】道路:路,面宽度不足8米的道!路;:
(三】)法律、法规—禁止机动车临时【停放的路段
【第六:条 对学校、幼【儿园:门口采取限时停车措!。施并由专人》规范停车《。秩序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八!条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市城管执法部门】对道路?停车状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适时增加或者【撤除道路《停车泊位
第【。九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撤除道路停车设!施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造成【损失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补偿
第十】条 驾驶《人,在道路停车泊位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停放;?
(【二,)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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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服从】道路停?车管理?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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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交通管?制、现场管制、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需要即时驶离车辆】的应当?立即:驶离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从事!车辆清洗、维修【等与道路停车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道路停车管理的行!为,。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城管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予以处罚《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拖移车辆(一)【在允许停放时—段以:。外停放?的,;(二)未按照停车!泊位标?线、:停车类型停放—的;(三)在道【路停车泊位内未按照!道路顺?。行方向停放的—
第十三条 对】未按时接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市城:管执法部门处理的】违法停放《车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信息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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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停车管理中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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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停车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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