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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滨!政发:[20?16]13号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    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8月19日】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滨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保障城】市,生产和生《。活用水?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促进城市节水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规划区)内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工作     !在规划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以下简?称,用水: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鼓》励措施?组织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住小区创建工!作大力宣传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依?法用水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规:章;(二)》。负责城?。市用水定额的编制、!公布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行业】计划用水管理工作】;(三)负》责节水设备》和器具认证的相【关工作组织和—指导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开发应!用工作;(四)组织!。和指导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居【住小区的创》建工作;(五)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节水》措,施审查和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六)!监督:、检查?各单位节约用水工作!组织交流和推广城市!。节,约用水先进经验【;(七)负责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的!征收工作;(—八)负责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水?利、环?保、规划、统计、】。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城《市节约用水》发展规划和》城市: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第六条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特种用水实行】特种用水水价  !。   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应当依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征收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 洗浴、游》泳、水上娱乐和洗】车业等特种用—水,。。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第七条《 规划区内的工厂等!生产性企《。业要按照《不同行业、生产情】。况编报用水计划由】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根?据,用水定额核定用【水计划指标并—纳入用水计划管【理  《   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用—。水计划指标的其用】水单:耗及水?重复利用率达不到】行业限额标准的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第八条 因建设施】工临:时用水的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向《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申请用水计划【指标 《第九条? 自建供水设施确】需取用地下》水,的且不在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范围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水利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并安装水计量器具】纳,入,城市:用水计划管理  !   ?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应当!分,别计量主要》用水车间和》。用水设备应当单独】安,装,量水计量设》施 第十条 【从事洗车《经,营业务的应当—采用节水洗车技术安!装使用循环用水洗】车设:施,、,节水器具鼓励—使用再生水》或,雨水     洗!浴中心、《游泳场馆、水上【娱乐场所和大—型景观等《用水应当《安装使用节水设施、!设备和器具 —。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应当建设】相应的节水设—施     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职能部【门应当在工程项【。目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强化】监督:。管理     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参与节【水设施的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下《列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中:水设施(一)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公寓、商!店、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二)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等;(》。。三)规划居住人口】三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四)废水日排放】。量超过?二百立方米的建筑】、企业?或工业小区 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和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 第十四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经过?认定的节水》。型,用水器具    ! 禁:止使用?国家:、省明令淘》汰的:用水工艺、》设备、产品和—。器具 《第十五条 节—水型企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在,保,证用水?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     工业【用水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数, , 第十六条》 建立城市节—水数字化管》理平:台   》  实行供水—企业供水量按用户分!类定时上报制度实现!计划用水《管理、?节,水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用水】大户监控、》节水统?。计汇总和分》析等:数字信息化服务【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之规!定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用水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安?装量:水计量设《施的:责令:其限期安装逾期【仍不安装的由—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限制?其,用水量并对》非经营性《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经?营性的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处》理 第二十条【 市城市节水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有《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使用用语解释 】     节—水,设,施是指节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再,。生水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   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以及其?他附:属设施     !再生水是指》污水和?废水经过处》理水质得到》改善回收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  【   中水是指【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生—水   》  水平衡测试是】指对用?。水单元和用水系统】的水量进行系统【的测试、统计、【分析得?出水量平《。衡关系的《过程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2019年10月】31日市人民政【府于2002年1】。1月22日发—布,实施的?滨州市市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滨政发〔【2002〕160】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