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工 ! 艺
!
?
4.1 【一般规定
】
,
,
:4.1.1》 发光《。二极管工《厂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采用效率高—的生产工艺;
】
— 2 提—高,工艺流?程的合理性》;,
:
《 ? 3 采》。用经济、适用的工】艺参数;
—
4! 具有适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
4.1.!2 : 工艺设计应满【足工艺生产的—要,求并:为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升级改造预留下列!条件
【
1 工!艺设备数量》增加:、工艺?设备占?地面积增加所需要】的面积条件》;
?
:
2 】 工艺设备》变更、工《艺设:备高度增《加所需要《的空间条件;
【
》 : 3 工—艺设备变更、工【。艺设备数量增—加所:需要增?加的动力条》件
【4.1.《。3 生产线的产能!设计应符合》经济规模要求;当生!产线需分《期实施时工艺—设计中?应预:留动力条件
】。
:
4.1.4—。 , 工艺设计》应明确生产环—境和动力供应—要求并应满》足生产工艺和设【备正常运行的要【求主要工序生产【环境要?求可按照附录A执行!
》
4.1.5 工!艺设计?应,明确工艺生产—动力品?质要求?发光二极管生产工艺!动力品质要求可【按照附录B执—行
《
4《.1.?6 主要生—产车间的生产设备宜!连,续运转其他辅助生】产车间可根据其具】体特:点灵活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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