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3 》。 厂:内材料的储》存与:运输
!
5.?3.2 》根据计算出的原料与!燃料、半成品—、成品的仓》储容量要求再对各物!料的:。库房或堆棚进行后】续设计
【
5.3.—6 无相关—。参,考数据时进》厂集料库房、煤【库,房的梁底高度可设】计为1?0m以方便自卸汽】车卸料;袋装原料、!袋装成品库房梁【底高度可为7m
】
》5.3.8 — 本条?对筒仓?设计作?出了规定
》
?。。
—3 筒仓应—根据储存物料的性质!合理设置通气口、】收尘器、安全—阀,等不得出现粉尘外溢!现象
?
,
5! 水泥、粉—煤灰等筒仓的—规格既应满足生产】要求还应满足—进料散装车的规格要!求,各种添加《剂仓的数量尤其【是对于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线?除,符合基?。本要求外还》应设计备用仓—
?。
,
5.3》.14 含水集】料库房库顶》宜多设采光》带窗户形式应利【于通风也可设—。计机械通《风,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