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用电负》荷
》
7.—2.:1 下列场—所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消】防用电负《荷;:
【 2 数【据中心和计》算机控制系统供电】电源;
】
, 3 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
!
7.—2.2? ,。 除:。本,规范第7.2.【1条规定外的用【电负荷均应为—三级负荷
】
7.2.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
7—.2.4《 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