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7:.2 用电负荷】
:
,
7.2.!1 下列场所【用,电负荷应为二级负荷!。
— 1 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的消防用电负【荷;
!。 ?2 ?数据中心和》计,算机控制《系统供?电电源;《
【 3 —建,筑物内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
7!.2.2《 , 除本规《范第7.2.—1条规定外的用电负!荷均应为三》级负荷
!7.2.《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消防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7】.,2.4 》电,源的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