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9 收尘!系统
!
5.9.1— 设计干》混砂:浆,生产线时《应同时设计》收尘:系统
】5.9.2 — 干混砂浆》生产线的《收尘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各》扬尘点均《应设计收尘装置
】
《
《 2 ? 收尘?系统宜?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集中收》尘或单点收尘方式】
》
》3 : 收尘?系统宜采用袋—。式收尘器并宜采【用分室脉《。冲反吹式清灰方式】
?
,。
4 !收尘系统《管道宜为垂直或【倾斜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垂直《管道内的风速—不应低?于12m/s;【
:
》 《 2)》倾斜管?道内:的风速不应低—于15m/s—;
—。
【 3)不》得不:采用水平管道时管道!内的风速《。不应:低于18m/—s
》
,
: 5 设计】各收尘系《。统时均应进行—风量、风压平衡计】算,
】 6 收尘系】统的风机前及每个吸!尘,口均宜设置调节阀】
! 7 收尘—器排放?的废气应《满足:环保要求
】
8【 收尘系》统的排气筒上—应设置便于》操作的?测量孔
! 9 【人,工,加,料处应?设置收尘装》置
—
10【。 , 袋式收尘》器宜配有《压,差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