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 !混合系统《
【
5:.6.1 混合】系统应由进料—管、混合机以及【混合机下面》的过渡?。仓等设备及》部件组成
】。
,
5.?6.2 》混合机的《型式、?型号:、数量应根》据产品方案及—配比、?设,计规模等因》素确定
—
?5.6.3 混】合机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材?工业用干混砂浆混合!机JC/T —21:8,2的:有关规定《
?
5.6.4 ! 专用于生产普通】干混:砂浆:的混合机可不—配飞刀
!5,.6.5 混【合机的?装载系数不宜小于0!.5
》。
?5.6.《6 混合机的最佳!混合时间宜与计【量配料?系统的配料》时间相?匹配:
—5.6.7》 混合机的主轴】转速:。。宜可调
【
5.6》.,8 混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混合机【上,方宜设?计人工加料装置;
!。
】 2 混合机上】方应设有《专用的通气罩;
!
】。3 混合机下过渡!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混合机》的公称容积
!
:5.6.9 【混合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与计!量,配料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