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 】混合系统
》
《。
5.6.1 !。 混合系统应—由进料管、》混,合机以?及混合机下面的过】渡仓等设《备及部件组成
!
5.》。6.2? :混合机的型式、型号!、数量应根据产品方!案及:配,比、设计《规模:等因素确《定
《
5.6.3 !。 混合?机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材工【业,用干混砂浆混合【机JC/《T 2182—的有关规定
!
,
5.6《。.4 专用于生产!普通干混《砂浆的混合机可【不配飞?刀
:
,
,
5.6.5 ! 混合机的装载【系数不宜小于—0.:5
》
:。5.6.6 混】合机的最佳混合时】间宜与计《量配:。料系统的配料—时间相匹配
!
5.6.7 !混合机?的主轴转速宜可调
!。
》5.6.8 — 混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混合机上】方宜设计人工加料装!。置;
【
?。。 2? :。混合机?上方应设有专—用的通气《罩;
》
《。 3 混合】机下过渡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混合机的公称容积】。。
,
5.6】.9: 混合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与计《量配料?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