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混?合系统
】
5.6.1】 混合系统应【由,进料管、混合机以】及混合机下面的【过渡仓等设备及部】件组成
【
5.6.2 !混合机的型》式、型号、》。数,。量应根据产》品方案?及配比?、设计规模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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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 ? 混合机宜》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材工业用干混砂浆混!合机JC/》T 2182的有】关规定
《
5.6.!4 专用于—生产普通干混砂【浆的混?。合机可不《配飞刀
》
5.6.5! 混合机的—装载系数不》宜,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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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 混合机的最佳混!合时间宜《与,计量配料《系统的配料时间【相,匹配
【
5.6.7— 混合机的—主轴:转速宜可调
】
?5.6.8》 混合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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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合机上》方宜设计《人工加料《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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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混合机】上方应设有专用的】通气罩;
【
《 3《 混合《机下过渡仓》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混合?。机的公称容》积
【5,。.6:.,9 混合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与计量配料系统!的,电气控制系统应进行!一体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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