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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生产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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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一般规定》
【
5.1《.1 干》混砂浆生产线的工】艺设计和设备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目》录中的工艺》。和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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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艺,布置应根据产品【方案、设计规—模、原料《及燃料性能、当地环!保要求?。和厂区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
? 3 》 设备选型时应选】择运行安全可—靠、能耗低》、维:修方:便的设备;
】。
4】。 工艺设》计应选择环境污染小!。、自动化程度高并有!利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
?
!5 ?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工艺布置宜》留有合理的发展【空间;
》
—。 : : 2)工艺设【计应在平面和空间布!置上满足施》工、安装、操作、维!护、:监测、?通,行,和安全的要求
!
5.1—.2 特种干【混砂浆生产》线宜选用《塔式生产线或站式生!产线
》。
5.1.3】 新建《普,通干混砂《浆生:产线可?选用阶梯式生产【线或站式生产线【改,造,或扩:建的普通干》混,砂浆生产《线可根据原有生产线!的情况选择适宜的布!局方式
】
5.1.4— :干混砂浆生产线主】要生产系《统,。。的工作班制宜按【本规:范附录A进》行选:择
5.!1.5 干—混砂浆生产》线物料的储存—期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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