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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程】用词说明
1!.0.1 》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 采用“可”
】
》 1.0.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