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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导:管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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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 本条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对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塑料导管的】要求结?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要求作此条【。规定
7!.,2.3 从控制电!线导:管管径、施工便利】、提高导线载—流量、延长导线老化!等原因限《制单根导管所穿导线!数量
7.】2,。.4 ? 外:护层:厚度为线缆保护导】管外侧与建筑物、构!。。筑物:表面的距《离;:为减少暗敷设线缆保!护导:管对结构及建筑完成!面的影响、》暗敷导管得到全【。面保护
【7.2.5 通】常卫:。生间的板《面标高与房》间标高不一致为便于!施,工缆线导《管,应尽量少《穿过卫生间》;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卫生》间,按离水源从近—到远的距离分—为0、?1、2?、3四个区四个区的!具体划分参见国家】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 第7—。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 第》701节装有—浴,盆或淋浴的场所【GB: 1:6895.13-】2002 IEC】 60364-【。7-701》。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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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净高小?于2.5m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下室电《源线缆采用》导管或线槽封闭式布!线,方式是?为了保障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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