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