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电子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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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电子巡查系统应!由信息装置》、采集装置、信息转!换传输及管》理终端?组成
】4.7?.2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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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 电子巡查系—统应通过信息识读等!方,式对巡查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记,。录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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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能对巡检《地,点、时?间和人员编制不同的!巡,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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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集装置应能准【确,记录预定区》域、路线巡》查的详细《时间:、地点、人员信【息
【 3 —。 采:集装置应《能存储不《少于4000条【巡查信息存储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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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终】端应能对采集装置】内的信息进》行导出形成记—录,便于查询、统计【;记录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d应能!对采集装置进行同步!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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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电,子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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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接入安防集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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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采集!装置安装《位置应涵《盖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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