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电子巡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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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电子巡查系统应!由信息装置、采【集装置、信息转换】传输及管理终端【组成
】4.7?.2 电子巡查】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 【64: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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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 电子巡查系统应】。通过信息《识读等方式对巡查】。人,员的工作状态进行监!督、记?录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能!对巡检地点、时【间,。和人员编制不同的巡!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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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集装置—应能准确记录—预定区域、路线【巡查的?详细时间、地点、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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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集装置应能存储!不少于4000【条巡查信息存—。储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1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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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管理终端应!能对采集装置—内的信息进行导出】形成记?录便:于查询、统计;记录!信息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0d应能对采】。集,装置进行同步—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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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 】 ,电子:巡查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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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应接入《安防集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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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采集装置安】装位置应《涵盖车辆基地、运营!控制中心场所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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