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监 测
【
1【3.:0.:。1 ?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环【境、工期安排、施工!方法等编制》监测方案《
【 1 》 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频率、数据处—理、反?馈方式等;
!
: 2 【在监测?环境恶劣时应有【应急监测方案;【
】 3 》监测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
《
:
? , 4 —监测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13!.0.?2 固定干坞的测!量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
【
13《.0.3 固定】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
1《3.:0.:4 管节预制【。采用移动干坞—时移:。动干坞应设独立的】测量控制网
!
13.0.【5, , 移动?干坞在管节预—制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应在管节预【制的每工序之—后不少于一次—
13】.0:.6 应对—施工:区域的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监测
!
:。
,
13?.,0.7 应掌握】施工区?域回淤?强,度变化的《资料设?定,测量回?淤的:时机:
》
1 【 沉管的《基槽与基础垫层回填!时宜在?下道工序开始—前,5d(含5d)内】测量前道工》序完成面的回淤;】
》
2 【 ,先铺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对基础【垫层的回淤测量宜在!管节安装前2—d(含2《d,)内进行《;
:
!3 后填》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宜在基础垫层施工!前2d(含2d【)内测量基础回淤】
:
,
1《3.0.8》 管?节寄放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管节寄放可分为坐】底寄放和漂浮—寄放
! :。 : 1)坐底》寄放应量《测寄放位置的—尺,寸与:标高管节寄放期【间应对管《节进行位《移监测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起浮现象并对管】节周围回淤进行检查!
— , 2)【。漂浮寄放应》量测寄放区基槽【的尺寸与底标高管节!寄放期间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现象、管节的干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
2! 检验方》法流速仪、测深仪】;管节?。和锚定块《。。用水准仪、全站【仪进行观测》;,回淤采用声呐扫【测、双频测深结【合测深水砣进行【
13】.,0.9 》管节在浮运、—。下沉、对接的移动】过,程中对管节的—姿态应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
《13:.0.1《0 管节压载置】换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置换过程【应,对管节?的姿态进《行监测
! :。 1)—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管节的四个角—点必:须设置测点按需要在!适当部?位增设测《。点
—
2】)方法应符合表1】3.0.10的规定!。
:
,
《
?
《 2 检测方法!全站仪、水准仪
】
》13.0.11 】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 , 1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以既定的【监测频率《进行监?测;
《
】2 在锁定回填】的全过程中》对,管节姿态应进行【实时监测《;
:
【 3 在一般】回填及覆盖回—填的:各施工阶段》。对管节在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
《。 :。 4 应》在管节?混凝土压载置换【的每:道施工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13.0】.12 管—节之间的结合—部及管节《与衔接段接合部的监!测应与管节监测同】。时,进行监测内容—包,括接合部两》侧的相对位》移,变化、接《合部止水带压—缩量和止水带的变形!
13.!0,.13 》监测信息应及—时分析、《处理、反馈以确认或!修正设计《参数或施工》方法宜利用计算机】实现量测数据采集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输出—标准化
》
13.【0.14《 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监—测资料?
:
— 1 》监测方案《及,对监控量测方案的】补充、变更;
】
】2 现场测—点布置图及》现场监?测的说明;
】
,
: 3》。 按工程》的监测要求》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各阶:。段监测成果和—监测的总结报告;
!。。
!4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的设计》及施工变更结果【。的反馈记《录;
】 : 5 运营【监测点?应在施工期间—埋,设运营期《间延用施工》期,间监测点时》竣工时应将施工监】测资:料一并移交给—建设方指定的接收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