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监!。 测:
【
13.0.1 !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环境、工期【安,排、施工方法等【编,制监测方案
—
!1, , 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频率!、数据处《。。理、反馈方式等;
!
:
:
》2 : ,在,监测环境恶劣时【应有应急监测方【案;
—
《 3? , 监测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
《
? 4《 监测《。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13!。.0.?2 固定干坞的】测量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
—
13.0.3! :。固定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
:
:。13.0.》4 管节预制【采用移动干坞时【移动干坞《。应设独立的测—量控制网
—
13.0】.5 移动—干坞在管节预制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应在管节预制的【每工:序之后不少于一次
!
,
1》3.0.6》 应对施工—区域:的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监》测
《
13》.0.7 应【掌握施?工区域回淤》强度变化的资料设】。定测量回淤的时【机
【 1 沉】管的基?槽与:基,础垫层回填时宜在】下道工序开始—前5d(含5d)】内测量前道工序完成!面的回?淤;
?
?
—2 先铺》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对基础垫层的】回淤测量宜在管【节安装前2d(含2!。d)内进行;
!
,
—。3 ?后填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宜在基础垫】层施:工前2?。。d(含2d)—内,测量基础回淤
】
《13.0《。.8 管节寄【放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管节—寄放可分为坐底寄放!和漂浮?寄放
】 1)坐!底寄放应量测寄放】位置的尺寸与标高管!节寄放期间应对管节!进行位移监测—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起,浮现象并对》。管节周围回淤进【。行检查
】
2)!漂浮寄放应》量测寄放区基槽【的尺寸与底》标高管节寄放—期间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现《象、管节的干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
—2 检验方法流速!仪、测?深仪;管节和锚定块!用,水准仪、全站仪进行!观测;回淤》采用声?呐扫测?、双频测深结合测深!水砣:进行
—
1?3.:0.9 《 管节在浮》运、下沉、对接的】移动过程中对—管节的?姿,态应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1,3,.0.10 管节!压载置换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置换过程!应对管节的》姿,态,进行:监,测
—。
: 1—)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管?。节的四个角点必须设!。置测点?按需要在适当部位】增设测点
!
》。 2)方》法应:符合表13.0.】10的规定
】
,
! 2 》 检测方法全站仪】、水准仪
》
13.】0,.1:1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
:
1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以既定的监测】频率进行监测;
!
—。 2 在锁【定回填的全过—程中:对,管节姿态应》进行实时《监测:;
?
?
, , , :3 在一般回【填及覆盖回填的【各,施工阶段对》管节在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 4 — 应在管节混凝【土压载置换的—。每道:施工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13.0.1】2 管节之间的】结合:部及管节与衔接段】接,。合部:的监测应与》管节监测同时—进行监测内容包括接!合部:两侧的相对》位移变化、接合部】。止,水带压缩《量和止水《带的变形
【
,
13.0—.13?。 监测信息应【。。及时分析、》处理、反馈以确认】或修正设计参数【或,。施工方法宜利用计】算机实现量测数据】采,集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输出标准》化
:
《
13.0》。.14 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监测资料
—
【 1 监测方【案及对监《控量测方案》的补充、变更;
】
【 , 2 《现场测点《布置图及现场监【测,的,说明;
【
—3 : 按工程的》监测要?求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各阶《段监测成果》和监测的总结—报告:;
! , 4 ?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的》设计及施工变—更结果的反馈记【录;
—
5【 运营《监测点应在施工【。期间:埋设运营期间—延用:施,工期间监测点时【竣工时应将施—工监测资料一并【移交给建设方—指定的接收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