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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监》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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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 开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环,境、工期安排、施工!方法等编制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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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监》测方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及监《。测项目、监》测仪器、监测—方法、测点布置、】监测频率《、数据处理、反馈】。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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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在监测环境恶】劣时应有应急监【测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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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监测计!划应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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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监测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
1:3,.0.?。。。2, :固定干坞的测量【控制:。网点应根据设计总】平面图和施工总布置!。图布设
【
13.0—.3 固定—干坞:监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的规定
》
《
13.0》.4 管节预制】采用移动干坞—时移:动干坞应设独立的】测,量控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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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 》移动干坞《在管:节预制过程中—的变形监测应在管节!预制:。的每工序之》后不少于《一次
】13.0.6— 应对施工区域】的气:象、水文、》生态:环境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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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 应《掌握:施工:区域回淤强度—变化的资《料设定测量回淤【的时机
【
1 】 沉管的基槽—与基础垫层回填【时宜在下道工序开始!前5d(含5d【)内测量《前道工序《完,成面的回淤;—
【 , 2 》先铺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对基础垫层的回淤!测量宜在管节安【装前2d(含2【d)内进行;—
》。。
3 后!填法基础垫层—施工中?宜在基础垫层施工前!2d:(含2d)内测【量基础回淤
!
13.0.8 ! 管节寄《放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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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管节寄放—可分为坐《底寄:放和漂浮寄放
【
— 1)坐】底,寄放应?。量,。测寄:放位置的尺寸与标高!管节寄放期间—应对管节进行位【。。移监测?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起浮现象并对!管,。节周围回淤》进行检查
】
】2)漂浮寄放应【量,。测寄放区基》槽的尺寸与底标高管!节寄放期间检—查管节和锚定块【是否有漂移现象【、管节?的干舷?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 2 检验!方,法流速仪、测深仪;!管节和锚定块—用水准仪、》全站:仪进行观测;回淤】采用声呐扫测、双频!测深结合测深水砣】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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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 】管节在浮运、下【沉,、对接的移》动过程中对》管节的姿态》应进行?不间断的监测
【
13.】0.10 管【。节压载置换的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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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置换?过程应对《管节的姿《。态进行?监测
《
【 ?1)测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管节的四个角—点必须设置测点按需!。要在适当部》位增设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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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方法【应,符合表13》.,0.:10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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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检测方!法全:。。站仪、水准》仪
《
13.—0.11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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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沉管段及衔接!段的监测《。应以既定的监测频】率进行监测;—
》。
2 【 在锁定回填的【全过程中对管节姿态!应进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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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一般》回填及覆《盖回填的各施—工阶段对管节在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 4 应在【。管节混凝《土压载置《换的每道施工—工,序前后进行》。监测
【
13.0.12 ! 管:。节之间的结合部及】管节与衔接》段接合部的监测【应与:管节监测同》时进行监《测内容包括接合部两!侧的相对位》移变化?。、接合部止水带【压,缩量和止水带—的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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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3】 监?测信:息,。应及时分《析、处理、反—馈以确认或修正设计!参数或施《工,方法宜利用计算机】实现量测数据采集】实时:化、数据处理自【动化:、数据输出标准化】。
13.!0.14 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监!测资料
! 1 — 监测方案》及对监控量测方案】的补充、变更;【
》
: 2 现【场测:点布置?图及现场监测的【说明;?
】 :3, 按工《程的监测要求—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各阶段监《测成果和监测的总】结报告;
【
4】 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的:设计及施工变—更结果的反馈记录】;
!。 5 运营【监测点应在》施工期间《埋设运?营期:间延用施工期间【监测点?时竣工?时应将施工》监测:资料一并移交给建设!方指定的接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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