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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设备、设施》准备:
》
4《.4.1 施工】船舶:及其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与基槽!开挖规?模及管节《几何尺寸、》管节沉放负浮力【相匹配应能协—。调工作并应》满足管节浮运、沉】放、:对接:的要求;
!
, ? 2 船机必须符!合沉管隧道设—计和施工要求经总装!技改调试的新船【应提供船检部门的认!证文件;
【
》 3 水上作业!应满足水域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4.!。4.2? :。管节预?制,生产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能满足全部管节预】制的功能要求;【
《
《 :2 ?应能与舾《。装相匹配
!
4.4.3— 当采用固定干】坞预制管节》时坞门、绞车—等坞内设施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坞门【应布局?合理应与管节出坞工!艺相适应施工及【验收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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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绞车(缆桩)!。布局应与管节起浮、!绞拖、系泊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