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设备、设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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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 施工船舶》及其配套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与—基槽开挖《规模:及,管节几何尺寸、【管节:沉放负浮力相匹配】应,能协调工作》并应满足《管,节,。浮运、沉放、对接】的要求;
【
2】 :船机必须符合沉【管隧道设计和施【工要求经总装—技改调试的新船应提!供船检部门的认证】文件;
》。
【 3 水上作业】应满足水域施工【的环境保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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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管节预【。制生产及《其配套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能满足全《部管:节预制的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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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能!与舾装相匹配
【
4.4】.3 当采用固定!干坞:预制管节时坞门、】绞车等坞内设施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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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坞门应布《。局合理应与管节出坞!工艺:相适应?施工及验收应按相】关规范执《行;
! 2《 , 绞车(缆桩)布局!应与管节起》浮、绞拖、系—泊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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