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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筑:智能化系统电磁【兼容性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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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一般规定
】。
5.1.1 !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应根!据建筑物《内部电?磁环境、《系统电磁敏感度、电!磁骚扰和周边其【他系统的电磁敏感】度等:因素实现电子—信息系统内部以及与!供配电系统的电磁兼!容性:
5.1!.2 建筑—智能化?系统抗扰度不应低】于其应用环境的电磁!辐射指标
》
5.1】.3 建》筑智能?化系统?。的主要机房不—。宜与强?骚扰源贴邻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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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智能建筑配电系!统宜采用T》。N-:S制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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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智能建筑信息!设施系统《和公共安全》系统进?。户,线缆的金属》保护管应做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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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建筑智—能化系?统信:号线路?。应与电力线路—分开敷设《当受条件限制—必须并行《靠近敷设时应—采取屏蔽或隔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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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 电—源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电!源滤波器控制线和信!号线进入《屏蔽空间时应设【置信号?滤波器滤《波器性?能,参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屏蔽室工程技术】规范GB/T— 5071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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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8 建筑智能【化系统及其所处【的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及》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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