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供配《电系统?电压异常及其防治】
4.】6,。.1: 当供配电系统中!存在对电《压短:时中断、电压—暂,。降等电压异》常现象敏感的—重要负载时宜在相关!供电回路《或设备端设》置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4.6》.2 配电系统中!电压自动补偿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重要负载】对电压暂降敏感且】总补偿功率》大于200》kW时可采用机械储!能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 2》 :当重要负载功率较小!且对电压《暂降和电压突升敏】感时可采用动态【电压调节器(—D,VR)等串》接,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 ,3 当《。重,要负载对过》电压和欠《电压较为《敏感时?可采用?。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等!并接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4.6.】3 机械》储能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储能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
!
《 2 持续!运,行功耗不《。应大于?。该装置额定功率的】10:%;
! 3《 能量转换—效率:不低于95%;
!
】4 ?满载放电时》间不小于15s【;
—
《 5 运动部件应!具备:安全防护功》能;:
】 6 《。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
7 】补偿:装置不得用于有【过欠压?双向补偿要求的场所!。。
4.】6.4 动态电压!调节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具有过欠压双—向,补偿功能;
】。
:
2 【 ,。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且宜《具备10%裕度;】
—
3—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m:s;
! 4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0%;
—
5】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5,%;
【
6 】应,。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 7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
4.【6.5 静—止无:功发: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过欠压双》向补偿功能;
!
2】。 , 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且,宜具备10》%裕度?;
! 3?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ms》;
:
《
, 4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0%;
【
:
: , 5 《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5%;
—
!6 ?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
7—。。 :噪声不应《大,于55dB》;
—。
8 应!配置:电抗器并具有—防谐振功能
—
:
?4.6.《6 ?供配电系统中仅为补!偿电压暂降时不【宜采用UPS当【负载侧已配置UPS!时不应另设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4.6.7! U?PS兼作《动态:电压补偿《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储能装置的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
】 , 2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m《s;
—
,
3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5%;
【。
— 4《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3%!。;,
】 5 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
》 6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