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 供配电系统—电,压异常及《其防治
【
,
4.6.1 【 当供?配电系统中存在【对电压短时中—。断、电压暂降—等电压异常现象【敏感的重要》负载时宜在相关供】电回路或《。设备端设置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4.6.2【 配电系》统中:电压:自动:补偿: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重—。要负载对电压暂降敏!感且总补偿》功率大?于200kW时可采!。用机械?储能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
《 2 当】重要:负载功率较小且对】电压暂降和》电压突升敏感—。时可:采用:动态电压《调节器(DVR)】等串接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3 — 当重?要负载对过电压和欠!电,压较为敏《感时可采用静止无功!发,生器(SVG)等】并接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
4.6.3— :机械:储能型电压自动补偿!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储】能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
! 2《 持续运行功【耗不应大于该—装置:额定功?率的:10%;《
】 3 能—量,转换效率不低于9】5%;
【
》。 4:。。 满载放电时间不!小于15s;—。
?
5】 运动部件应具】备安全?防护功能;
】
:
6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
】7 补《偿装置不得用于有过!欠压双?向补偿要求》的场所?
4【.6.4 —动态电压调节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具有过《欠压双?向补偿?功能;
》
《 2 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且》宜具备10%—裕度;
—
3!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ms;
【
《。
: ?4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0%;
】
:
?。 , 5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5%;
!
?
6 应!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 7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
4.—6.5 静止无】功发生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具有过欠压双—向补偿?功能:。;
【 , 2 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且宜!具备10《%裕度;
【
《 , 3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ms;
《
》 ? 4 ?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0%;
【
?
5 】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5%;》
,
,
6! 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 7 噪声不】应大于?55dB;
!
《 8 》应,配置电抗器并具【有防谐振功能
!
,
,
4.6.6 【 供:。。。配电系统中仅为补】偿电压暂降》时不宜?采用UPS当—。负载侧?已配置?UP:S时不应另设—电压自动《补偿装置《
4.6!。.7 《UPS?兼作动态电》压补偿?。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储能!装置的补《。偿功率不应小于【电压补?偿所需的额定功率;!
《
2【。 动态《响应时间不应大【于5:ms;
《。
?
? : ,3 对电压暂降】的补:偿率不应小》。于95?%;
! , :4 运行功—耗不应大于》额定补偿功率的【3%;
》
《 : , 5 ?。 具备短《路、过载保》护及报警功》能;:。
! 6 运》行噪:声不:应大于55d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