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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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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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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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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