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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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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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