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7 闸门及堰门
7.17.1 闸门及堰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框底槽、侧槽的水平度和垂直度应在安装前进行复核;
2 闸门及堰门应按设计标高进行安装,各控制点的偏差不应大于10mm;
3 启闭机中心应与闸门、堰门的起吊中心在同一垂线上;
4 渠道闸门地槽、侧槽应与土建预埋件固定牢固,复核无误后应进行二次灌浆;
5 闸门安装时,应将闸门的开度指示器的指针调整到正确的位置;
6 闸门、堰门的密封面应平整贴密;
7 堰门顶端应安装锁紧螺母。
7.17.2 闸门及堰门调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丝杆应在调试前涂抹润滑油脂;
2 在无水条件下,手动操作应灵活、手感轻便,门板启闭试验应大于3次,螺杆的旋合应平稳,门板应无卡位、突跳现象,电动启闭机的过载保护机构应灵敏可靠、限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