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229-2019 建标库

11.6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1.6.1  地下变电站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采暖区域严禁采用明火取暖;

    2  电气配电装置室应设置火灾后排风设施,其他房间的排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  当火灾发生时,送排风系统、空调系统应能自动停止运行。当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时,穿过防护区的通风或空调风道上的阻断阀应能立即自动关闭。

11.6.2  阀厅应设置火灾后排风设施。

11.6.3  地下变电站的空气调节,地上变电站的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