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 — 消防给水、固定灭!火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
》。
《
10.5.1】 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燃机【电厂的设计同时进行!消防用?水应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
》
10【.5.2 燃机电!厂的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本标准【第7.1.》2条、第7》.1.3《条和第7.1.5】条,的规定
》。
10.【5.:3 :。。 燃机电厂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应为1次—厂区内消防给—水,水量应按《发生火?灾时一次《最大:灭火用水量计算【建筑物?一,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室【外和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
10.—5.4 》联合循环燃》。机电厂?的燃气?轮发电机组设—在主厂房外时全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的【设置应按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对应执行本标准【第7:.1节的规定;燃】气轮发电机组设【在主厂房内时应按】单套机?组,容量:对应执行本标准【第7.1节的—规定
1!0.5?.5 ? 燃气轮发电机组】。(包括燃气轮机【、齿轮箱、发电机和!控制间)宜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并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0?.,5.6 当燃气】轮机:。整体:采用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
? 《1 喷放灭火剂】前应使燃气轮机停机!。关闭箱体门、—孔口及?。自动停止通》风机:;
【 《2 : 应有保持气体浓】度的足够时间
!
,。
1?。0.5.《7 燃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灭火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随主机设备!成套:供货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布置在燃—机控制间并》应将火灾报警信号】上传至集中报警控制!器
《
1《0.5.8 室内!天然气调压站燃【气轮机与《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厂房应设可燃】气体泄漏《。。探测装置《其报警?。信,号应:引至: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
—
10.5》.,。9,。 燃?机,电厂的油《罐区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
10.》5,.1:0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为300MW—及以上的《大型:燃机:电厂:应设:置企业消防站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12】.2条的规定燃油燃!机电厂?消防车的配备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