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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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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时应按表9.—2.1中所》列的工作场所装设】继续工作或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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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表—9.2.《1中所列工作场所的!通道:。出入口应装》设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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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 锅炉汽【包,水位计、就地热力】控制屏、测量—仪表屏及除氧器水位!计处应装《设局部?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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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继》。续工作?用的应急照明其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1!5%;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主环【内的应?急,照明照度按正常【照明照度值》的30?%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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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5?.0lx
】
9.2.5【 当?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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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有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以上的光源的!灯具(如《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物】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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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6 】。超,过60W《。。的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
》 :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
9.2.7 ! 主厂房《、生产办公楼、【脱硫电?气楼、有《人员值守的辅助建筑!物以:及电缆夹层应—沿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以及安全出【口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9.2!.8 建筑—内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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