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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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 》当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时应按表9【.2.?。1中所列《的工作?场所:装设继续工作或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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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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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表9.2.1】中所列工作场所的通!道出入口应装设应】急照明
!9.2?.3 《。锅炉汽包水位计、】就地热力控制屏、测!。量仪表屏及除氧器水!位计处应《装设局?部,应急:照明:
9.2!.4 继续工【作用的?应急照明《其工作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10%~】15%;主控制室】、集中控制室主环内!的应:急照明照度按正【常照明照度值的【30%选《取
! 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在,主要通道地面—上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的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5.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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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 当照明灯具表面!的高:温部位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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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有:卤钨灯和额定功率为!。100W《及,以上:的,光源的灯《具,(如吸?顶灯、槽灯、—嵌入:式灯)其引》入线应采用》瓷管、矿物棉等不】燃,材料作隔热保护
】
9.【。2,.6 《超过60W的卤【钨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和荧光!。高压:汞灯(包括电感镇流!器)不?应直接设置在可燃】装修材料或可燃【构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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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燃物《品库房不应设置【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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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 主厂房、】生,产办公楼、脱—硫电气楼、有—人员值守的辅—助建筑物以及电缆夹!层应沿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以及安全出!口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标志的【设置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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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建筑内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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