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
—1.:0.1 《。 为确保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或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下列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火】。。力,。发,电厂、变电站
】
,
1 ! ,10:00MW级机组及】以下的燃煤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燃煤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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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气轮机标》准额:定出力400MW】级及以下的简—单,循,环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以下简【称为“燃机电—厂”);
【。
:。
《 3: , 电压为100【0kV级及以—下,的变电?站、换流站
!
1.0.—3 : 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消!。防设计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
1.0.4 】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的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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