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1 材料和设备要求
3.1.1 传染病医院建筑所用材料和设备对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严格审查材料和设备的合格证明材料。当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的规定施工。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应经监理单位核准,并按相关规定执行。近年来,国家对技术指标落后或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材料和设备明令禁止,传染病医院建筑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1.2 本条是为了保证传染病医院的室内空气质量。目前主要的有关建筑材料放射性和有害物质的国家标准有:
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
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GB 18581
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
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6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
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
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
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
1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混疑土外加剂释放氨的限量》GB 18588
1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3.1.3 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严格,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人体伤害。对于进口的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所用材料和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1.4 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运输、施工、成品保护等各个环节都很重要,出现问题都会对工程质量和进度造成影响。
3.1.5 和普通的民用建筑相比,传染病医院建筑的使用功能特殊,又要经常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对防火、防腐和防虫的要求更高,应按照设计要求或者相关标准进行处理,如所用材料的防火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规定,所用材料的防腐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