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