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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二计算规则】
一、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 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扣除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后为《建设用地《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的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均不》能计入建《设用地参《与建筑容量》指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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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验收》。时建筑?面积核定
【 (—一)在?。规划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应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国《家标准执行及—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但阳台面积计!算应按贵州省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执行
【 (二)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确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在建筑物的外形【和尺寸与规划—许,可未:。发生变化时允—许竣:工实测面积和规【。划许可证正本面积出!现一定误差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按,以下: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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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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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
】
》 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
】4.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
—。 , 5.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按!累计计算且允许【误差: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
》三、建筑《高,。度计算
【 1》.平屋?顶建筑从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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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坡屋顶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值】的高度计算》。
3!.弧:形屋面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弧形波峰顶的—高度:计算
【 , :。4.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其面积《总和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时以及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空调冷却塔等均【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5.建?筑物:一面临空且高度大】于等于?。2.2米即从临空面!开始:。计算第一层》。至建筑物顶层—层,高小于2《.2:米的结构(设备【)转换层、吊脚架空!层可不计入层—。数但应计入总—高,度并单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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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筑容》积,率,计算:
》 1.》。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 2.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以及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 3.建设》项目利?用和开发地下空间】的,,其地?下层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当《半地下室用于非【。经营开敞式公共活动!空间或?停车使用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半《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它经】营性、?自用性公《共场所、服务场所】的应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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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筑物《利用地势高差布局时!该部分仅用于车库】和小区?配变电、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时不计《算容积率但应—计入总建筑面积用作!其它功能的一律【计入容?。。积率
! 5.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米以—上的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永久:。。开敞公?共空间使用》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
】
【6.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根据自然层数—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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