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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二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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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 ? ?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用《地范围扣除城市【道路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后为建设用】地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的:规划红线《用地及河道、排水干!线规划?蓝线用地《。均不能计入建设【。用地参与建筑容量】指标计?算
】 二、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验收时【建筑面积核定—
(!一)在规划设计时】建筑面积计算应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国家标准执行】及国家现行标准【执行;但阳台面积】计算应按贵州—。省建设厅《。黔建科标通〔—2009《〕158号执行
! ? (《二)在?进,行建设项目规划【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档案!。。的完整性、一致性】进行检查并》。重,点审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总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确定的容积率和!建,筑面积?在建筑物《的外形和尺》寸与规?划许:。可,未,发生:变化时?允许竣?工,实测面积和规—划许可证正本面【积出现?一定误差总》建筑面积《的合理误差范—围按以下规定—计算?
《 1.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
【2.1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3%;
! 3.】。5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 4.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最大【允许误差为》1%;
《
5】.总:建筑面积允许—误差按累计计—算且允?许误差面积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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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高度?计算
》 : 1《.平屋?顶建筑从《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面面—层的高度《计算
【 2.坡屋顶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值《。。的高度计算》
,
【3.弧形屋面建筑从!室外地面至》弧形波?峰,顶,的高度计算
】 4—.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其】面积总和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时以及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装饰构件、空调】。冷,却塔等?均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对》建筑:高度有特别要求【的区域应按》。城市规划要求—控制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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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筑物【一面:临空且高度》大于等于《2.2米即从临【空面开始计算第【一层:至建筑物《顶层层高小于—2,。.2米?的结:构(设备)》转换层、吊脚架空层!可不计入层数但应】计入总高度并单【列说明
】
四、建筑【容积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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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跃【。层式住宅《、别墅等《当起:居室(厅)层高在】户内通高时可按其】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
! ,2.商业建筑当层高!大,于等于5《米,计算《。容积率?指标:时,:建筑面积均按该【标准层面积乘1【.5倍计算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布》置的商业用房)【以及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 ,。 3.建设项目】利用和开发地下【空间的,其地下【层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当半地下室用于非经!营,开,敞式公共活动—空间或停《车使用可不计—入容积率但半地【下室作为商》场或:其它经营性、自【用性公共场所、服】务场所的应计入【容积率
— 》4.建筑物利—用地势高差布局时】该部分?仅用于?车库和小《区配变电《、消防等公》共配套设施用房时不!计算容积率但应【计入总建《筑面:。积用作其它功—能的一律计入容【积率
《。 5.】建筑:底层布置层高3【米,以上的?。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永《久开敞公共空间使用!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但电?梯井、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分?。。。应,计入容积率
! 6》。.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根据自然层数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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