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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舞阳河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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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9?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3年7月26!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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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对 舞阳河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开发风景区】资,源促进本州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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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在风景【区进行保护、规划、!建设、管理和旅游】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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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 舞阳河风景】名胜区是指以 舞】阳河为纽带》融自然风光、历【。史古迹、民族风【情于一?体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由镇远历【史,文,化名城?、铁溪、上》 ,舞阳河、下》。 舞阳河、云—台山:、黑冲、杉木河、】旧州历史文化—古镇、?飞云崖等景区组成总!。面积625平方公里!
: : , , 根据《 舞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区划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保】护区:和外围?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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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风景区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风景】区的保护、开—发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 ,风,景区的开发和建【设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有偿使用》的原则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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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开发—。。风景区?。资源谁投《资谁受益经营性固定!资产:谁投资?谁所有并《享受自治《。州人:民,政府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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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风景区的】管,理工作?
】风景区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风景区【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自—治州:人民政府和风景区所!在地县人民》政府: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风!景,。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管理】工作
】 第八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机构《对风景区统一—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 :。 (?二)负责组》织风景区《总体规划和风景区、!景点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并组》织,实施;
!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风景区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方案审查;
】 ? (四《)组织对风景区资】源的调查建立和【。完善资源《档案;
】 (五)制定风!景区: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 (六)做好【对风景区的宣传【开,发旅游?市场;
—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县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工作;
】 (《八)组织开展风景】区资源?的科学研究;【
【(,九,)自治州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 》县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 (》二)做好风景区【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 (三)【协,。调风景区内部门和单!位做好风《。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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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维护风景区公共【设施、社会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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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负责风景《区、景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建设方案的制订经】批准后实施;—
【 (六?)贯彻?执行风景区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
?
》 (七)协助开展风!景区资源的科学研究!。;,
《 《(八)?协助自治州人民政】府风景区管理机构】做好风景区的宣传】工作:开发旅游市场;】。
— (九)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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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自治州《人民政府、风景区】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及风景区管理机】构对在风景区—内进行保护、建【设,、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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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风景区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 】舞阳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设》置永:久性界桩标明界【区,设置出入口》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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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风景区内的【奇峰异石、古—树名木、珍稀植物、!天然林?区、重要《地,质构造、民》族文化遗存和传【。统民居?等建:。立,档案设置保护标【志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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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在风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侵占土地、违章建!筑;
】 (二)毁林【毁,草开:荒、乱砍滥》伐;
— (三)【盗伐:、毁损?古树名木;
! , ?(四)猎捕》野生动物炸鱼、电鱼!、毒鱼;
! (五)污损、!毁坏文物毁损—人,文景观;
【 《 (六?)破坏地质地貌【在景物、树》木上:刻划、涂《写,。;
? (—七)排放、倾—倒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渣和其他有毒有害】物品;
! (八)破坏、】毁损风景区公共【设,施和安全设施擅自移!动、毁坏风》景区标志和界桩【;
《 (—九)其他《。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 第十三条 在风】。景,。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修!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本条例公布施—行前已?建成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拆除;
! (二》)开山、采石、【。。采,矿、挖沙、》取土:、,烧窑;
— (三)】。。燃,烧篝火进行野炊【;
《 : (四》)擅自围填堵—塞水源、《河道、滩《涂;
《
? : (五)经营性采】挖药材擅自采—集动植物、微生物】及物种?标本攀折《花草果实;
】 ? (六)修造坟】墓;
!。 ,(,七)其他破坏景观】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 第十四条 在】风景区三级》、四级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经所在县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 (一)《开山、采石、采矿】。、挖:沙、取土、烧窑;!
《 : (二)采》伐林:木采集?标本采?挖,野生药材;
】 ? (?三)举行大型游乐、!集,。。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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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 (五)修建】旅游服务设施—;
!(六)其他》可能影响《景观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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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在风景区】内设置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
《 禁止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旅游活动】;禁止兴建有害旅】游者:身心健康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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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项?目建设应《当符合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要求经所在县【风景区?管理机构同意按规定!报经批准并取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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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在风景】。区的工程建设—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景物及周《围,的,林木、植被》、水体?、地貌不得造—成污:染和破坏其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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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风】景区内建筑和设施的!布局应当体现地方】特色其高度、体量、!造型和色彩要—与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 《 风景?区内自然村寨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应】当与景观和自—然环:境相协?调
》 《 鼓:励开:发优:秀民间工艺、—民间文艺和风味食品!;鼓励和支持风景区!内居民生产、经【营,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产品从事》民族风?情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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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风景区】内,25度以上坡—。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植树【造林:。
《 《 在风景区内推广】沼气等实用技术【采取节柴措》施
《。 《 在风景区内使】用,的农:药,。。应当符合国家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的规定!,
【 ,在风景区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应当逐步实行移】民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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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风景区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风景区护林【防火工作建立健全护!林,防火组织和制度【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和设备规【定特别防火期设置】禁火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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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在风景【区内已?建成的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限期治理】达不到环境质量标准!的由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责令其关、停!、,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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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风景:区管理机构的同意在!规定:的服务区域》和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垃圾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 ? :在风景区内的经【营者和旅《游,者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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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科学考察—、拍摄?影视:片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按风景—区的规定进行不得破!坏风景区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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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在风景区内进!行道路、步道、停车!场、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应当】符合风景区的规【划
》 , 进入风景】区景点的机》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应当服从风景区】。管理机?。构的管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会同!风景区?管,理机构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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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依法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和基础设】施,有偿使用费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景【区资源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维?修收:费标准按程序报批】、核:准
【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按以》下规定给予处理【
— (一)违反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章》建筑限期恢复原状并!处每平方米20【元,以下罚款;
! ? (二)违反第【。。十,二条第(二)—。、(三)项第十三】条第(五《)项: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1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的依法赔《偿并可处2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工具并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四)违反】第,十,二条第(五)、(】六)项?第十三条第(二)】、(三)、(四)、!(六)项第十四【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可处2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的依法赔偿并可】处2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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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反:第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处5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六)违反第十二!条第(八)项—规定的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七)违反】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状,按占地面积》并可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不能恢复原》状,的,并可处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 (八)违反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由有关—部门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九)违?反第十六条的规定】在风景区内》进行建设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 (十)违【反第十七条的规定】导,致景:体污损或《者毁坏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风景:区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 :。 (十二)—违,反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责令停!止;破?坏风景?区资:源的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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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州人:民政:。府和风景区所在【地的县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风景区《管理机构按照委托权!限实施或《者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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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处,罚以外的其他—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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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风!景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资源破坏、设施损】毁、:环,境污染或者严重有损!风景区形象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第三十?条 罚?款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全额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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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重安江景—区,和州内的其他风景区!参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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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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