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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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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须提供反《担保
第十五条 ! 反担保《可采用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或保证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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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土,地使用?权抵押要求产权【清晰、征得房屋、】土,。地产权人以及共【有人同?意用房屋、土—地使用权作担保的必!须经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产权评估金额要大】于申请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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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证人担】保可以由具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职工提供—担保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含5万】元)需1人》担保;贷款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需2人担《保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需3人担保担—保人:。之间为无限连—带责任提《供担保?时担保人应提供【单位证明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
【 创业小额—贷款在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房屋、土地使用】权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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