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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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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5: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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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0年8月《5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防治饮用水污染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活饮用【水源是指各县(【市)县城区、各【乡(:。镇)、村、社及【人饮工程集中式饮】用水取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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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饮:用水源质《量,负责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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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当地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实行监测结【果报告和公示制【度并发布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第,五,条 生活饮用水源】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各:有关单位有保—护下游和辖区—外生:活饮用水源的义务】对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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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都有:保护生活饮》用,水源的责任和义务】对污染生活饮用【。水源和损害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因生活饮用!水源污?。染受到危害的—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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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饮》用水源污《染者无力排除危【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饮用水源污【染修复工程恢复饮】用水:源的环?境,功能;饮《用水源严重污染、】环境功能难以恢【复由相关人》民政府负责开发【新的水源《
【 第七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规:。划;跨区域、流域】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由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划定:方案和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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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一级》保护区采取》隔离和封《闭措施;对各级保】护,区的边?。界设定明确的界【碑或界桩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移动!或者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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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地表【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控制
》 (二)!地下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Ⅲ】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按照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Ⅲ类水质标准控制】
】第十条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一级保护区【
? 1—、禁止设置排污口以!及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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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堆置、存《放,和向水体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废水及—其他废弃物;
! ? 3、禁止停靠】船舶:不得:设置与供《水无关?。的码头;
【 ? , 4、禁止设置油】库、加油站;
】 》。 5、禁止在供水】自流沟保护范围内】建设:居民:点和商业网点;
! ? ?6、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放养】畜禽、旅游、游泳】、垂钓、采砂—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
【 ? , (二)二》级,保,护区
】 1、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制】革、印染、电镀【、炼油、农药以及其!。他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 :2、:禁止一切危》害水环境生态平衡】及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 3—、禁止?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各类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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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 5、原有的污【染源、改建及以【新代旧?项目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保证水!源保护?。区内水质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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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准,保护区
—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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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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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级保护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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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
】 2、取!水,井半径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坑、《粪坑:;
》 3、禁止】。。采砂取土已开挖的】砂,石坑必须以》。无害化方式》回填;
》 4、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 :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
!6、禁止设》置油:库、:加油站;
】 ? 7、禁止建立墓】地,;
】。。 8:、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
】
: , 9、禁止其!。他造成和可能—造成地下水水—源污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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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级保护区内
! :。 :。 1?、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
】 2、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污水灌溉【农田
》 (三)准!保护区内
!。。 1、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堆放场】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 ? 2、禁止在—。准保护区《内倾倒城市》垃圾和工业废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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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饮!用水源?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督促居】民遵守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所在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支持【、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污染》、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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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各级水!源,保护区?内,原有的居民点不【再扩大范围确—。需,。改建的?应,。按批准?的城市?和村镇规划进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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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时由》州、县(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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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处理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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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防止污染饮—用水源?
— :第十七条 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居民发!布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警报
—。 :。 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导致饮用水供应停!止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启动备】用,水源或者采用其【他的饮用水应—急供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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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各县(市)对新】开,辟的水源供水建【设项目和人饮工【程都要进行》区域环境和水量【水质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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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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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条例施行前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污口和二级保【护区:内限:期,治理污染物仍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口由县(市!)人民?政府分别不同情况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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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和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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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根《据不同?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对拒绝、】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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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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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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