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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 2010年1!。月15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10年5!月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0年!8月5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防治饮用水污】染保障公民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 —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生活饮?用水:源是指?。各,县(市)县城区、】。各乡(?镇,。)、村、社及人饮工!程集中式饮用—。水取水水《源 《 第—三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饮用水源【质量负责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各自—的职责? — 第四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当地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源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实行监测结果报告】。和公示?制度并发布》饮用水?源环境质量状况信】息 》 第五条 生!活饮用水源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各】有关单位有保护【下,游和辖区外生活饮】用水源?的义务对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都有保护生活饮【用水源的责任和义务!。对污:染生活饮用水源【和损害水源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     因生】活饮用水《源污染受到危—害的公民、》法人和?社会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致—害者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  】  : 饮用水《源污染者无力排除危!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饮用水源污》染修复工程》恢复饮用水源—的环境功能;饮用】水源严重污》染,。、环境功能难以【恢复由?相关人民政府负责】开发新的水源 【 第七!。条 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对?。辖区内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规划;跨区【域、流域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由》。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共同协商划!定,方案和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 — 《第八条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一级保护区!采,。取隔离和封闭措施;!对各级?保护区?的,边界设定明确—。。。的界:碑,或界桩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不得擅自改变【、移:。动或者损《。毁, — 第九条 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质!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 (一)地表水一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Ⅱ类水质标准—;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水质标》准控制?    【 ,(二)地下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水—质不得低《于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Ⅲ《类水质标《准;准保护》区的水质按照—。。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Ⅲ类水质标准【控,制, 】第,十条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级保护区 】    》 1、禁《止设置排污口—以及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    2、禁止堆!。置、存放和》向水体倾倒排—放,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废水【及其他废弃》物;:    【 3、?禁止停靠船舶不【得设置与供水无关的!码头;?     】4、禁止设置油库】、加油站; 【  ?  :。 5:、禁止在供》水自流沟保护范围内!建设居民《点和商业网》点;   】  6、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放养畜禽、旅!游、游泳、垂钓、采!砂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 】   》  (二)二级保】护区 》     》1、禁止新》建、扩?建化学制《浆、制?革、:印染、电镀、炼【油、:农药以及其他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2【、禁止一切危害水】环境生?。态平衡及《水,源涵:养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   】。  3?、禁:止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禁止使用的各类农!药; —    4、禁止】设立:装卸:垃,圾、粪便、油—类和有?毒物:。品的:码头:; 《     5、原】有的:。污染源、改》。建及以新代旧项目】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削减!污,。染物的排放量实行】总量控制对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达标排《放,保证水源保护区内】水质符合《规定的水质标—。准 :     (三!)准保护区 【    》 直接或间》接,向水域排放废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当排放总量不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标准时?必须削减排放量 ! 》 第十一条》 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各级—保护区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一《)一级?。保护区内 】    1、禁止新!建有污染《的建设项目及排【污口; 【    2、取水】。井,半径5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渗水:厕所、渗坑》、粪:坑; 》     》3、:禁止采砂取土已开挖!的砂石坑必》须,。以无害?。化,方式:回填;   !。  4、《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 !    5、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输:油管道通过》;   【  :6、禁止设置油库、!加油站; 》  《  : 7、禁止建立墓地!; 《。。     》8、禁?止利用污水灌溉【农田:; ?     —9、禁止其他造【成和可能造成地【下,水水源污染的行【为   【  (二《)二级?保护区内  !   ?1、:。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堆放场; —     2、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污水灌溉!农田 —   ? (三)准保—护区内 — ,    《1、因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城:市,垃圾、粪便和—废弃物?堆放场必须》采取防渗、防漏措】施; ?     2】、禁止在准保护区内!倾倒:城市:垃,圾和:工,业废渣 《 第十!二条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饮用水源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督促居民遵守【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所在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支《持、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污染、《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 】 第【十三条 《各级水源保护区内】原有的居民点不【再扩大范围确需改】建的应按批》准的城市和村—镇规划进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限期拆除 】 》 第?十四条 生活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安全—时,由州、县《(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 《 第—十五条 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饮用:水源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处理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做好应【急准备 【 第十六【。。条 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方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并消!除事故影响防止污】。染饮:用水源 》 , 》第十七条 》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后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的,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受影响地—区居民发布饮用水】。源污染事故警—报 :  《。   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导致饮用水】供应停止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启动!备用水源或者—采用其他的》饮用水应急供应措施! — 第十《八条 各县》(市)对新开辟的】水源供?水建设?项目和人饮工程都】要进:行区域环境》和水量水质评价及环!境风险评价 ! 第十九【条 州、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 第二!十,条 本条例》施行前在生》活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污口和》二级保护《区内限期治理—污染:物仍:达不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排污—口由县(市)人民】政府分别不同情况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 【第二十?一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和水质—监测 《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根据不》同,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三条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四条 对拒绝!、阻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