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统一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1210-2016 建标库

11  安全管理

11.1  一般规定

11.1.1  对脚手架工程的安全管理是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过程中的重要工作。脚手架作为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设施,既是人员集中的施工作业平台,又是施工和建筑材料等荷载的支撑体系,在现场使用的周期也比较长,易受施工环境、场地条件、施工进度等因素影响,也易受恶劣的自然天气和外力撞击等侵害。所以,对脚手架工程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检查考核制度,应该对项目部、班组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作出规定。

11.1.2  本条是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内容的规定。主要是提出如下三项要求:

    1  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前,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检查。

    2  对搭设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及搭设施工质量验收进行控制,这是脚手架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只有搭设质量合格,才能给脚手架的安全使用提供基本保障。

    3  对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的要求。落实使用阶段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要求承力杆件、保证结构安全和重要功能的构件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拆除;场地不应有积水;支座、锚固固定件应保持牢固,无缺失;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过程中不应出现损坏、缺失等等。

11.1.3、11.1.4  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架子工操作是为了保证脚手架的施工质量,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搭设和拆除脚手架的作业均是高处作业,不符合高处作业条件的人员,不应上架作业。

    搭设、拆除脚手架的高空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应在操作面上铺设供作业人员站立的脚手板,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带、防滑手套,穿防滑鞋。

11.1.5、11.1.6  使用过程中的检查是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定期检查,并及时消除影响脚手架安全的各种隐患,使脚手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特别是遇有第11.1.6条所列情况时,对架体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使用。

    规定不允许缺失的杆件,是因为这些杆件都是主要承力杆件和保证架体稳定杆件,不可随意拆除。考虑到施工过程中脚手架的个别杆件可能对施工操作存在影响,如施工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杆件时,要有相应的加固措施,以保证架体安全。